存编制虚假材料等违法行为 中邮人寿天津分公司被罚13万元

2016-11-18 11:42 千龙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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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龙网11月18日讯 中国保监会天津监管局17日发布津保监罚 [2016]9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对中邮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编制虚假材料报销培训费用等两大违法违规行为,给予警告,并处罚款13万元。

处罚书显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2015年修正,以下简称《保险法》)的有关规定,天津保监局对中邮人寿天津分公司进行了现场检查,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经查,中邮人寿天津分公司存在两大违法违规行为:一是编制虚假材料,报销培训费用7笔,涉及金额共计277114元;二是1100件人身保险新型产品投保单的回访不符合要求,存在信函回访未取得投保人签名的回执、未对回访情况及不能成功回访的原因等有关内容进行详细记录问题。

根据《保险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一)项,天津保监局对该公司编制虚假材料,报销培训费用问题处12万元罚款;根据《人身保险新型产品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对该公司人身保险新型产品投保单的回访不符合要求给予警告,并处1万元罚款。综上,对中邮人寿天津分公司给予警告,合并处13万元罚款。

责任编辑:刘洪昌(QF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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