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龙网北京11月14日讯 11月14日,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官网发布“银监保局罚决字[2007]第1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因违反相关规定,保定市容城县邮政局被保定银监分局处以罚款人民币10万元的行政处罚。
据悉,保定市容城县邮政局法定代表人是李江。保定市容城县邮政局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未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吸收公众存款等商业银行业务,任何单位不得在名称中使用“银行”字样。保定银监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第79条:未经批准在名称中使用“银行”字样的相关规定,作出处以罚款人民币10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是2007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