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龙网11月14日讯 日前,吉林黑尊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因向三关联方借出资金5846.997万元,收到中国证监会吉林监管局出具的警示函。
吉林证监局发布的《关于对吉林黑尊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显示,吉林黑尊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主要存在如下问题:
一是向吉林黑尊食品有限公司借出资金449.337万元,构成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吉林黑尊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黑尊食品”)为黑尊生物科技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关联企业,2016年上半年黑尊生物科技公司与黑尊食品签订借款合同,无偿借出资金4次,累计借出449.337万元,截至2016年5月5日,黑尊生物科技收回上述借款。上述资金拆借事项构成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二是向吉林市广之润经贸有限公司转出、借出资金共计5029万元,构成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吉林市广之润经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之润”)为黑尊生物科技公司实际控制人程福文亲属所控制的关联企业,2016年上半年黑尊生物科技公司向广之润转出、借出资金共计5029万元。2016年2月,黑尊生物科技公司取得招商银行长春大经路支行3200万的流动资金借款,采取受托支付方式支付,黑尊生物科技委托广之润进行转支付1344万元,相关银行借款划转至广之润账户后未能及时转入黑尊生物科技账户,形成资金占用,累计占用32天。2016年3月,黑尊生物科技公司与广之润签订借款合同,无偿借出资金3次,累计借出3685万元。截至2016年4月15日,黑尊生物科技公司收回上述借款。上述资金拆借和支付事项构成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三是向孙虹借出资金368.66万元,构成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孙虹(与公司控股股东程福文为夫妻关系)是黑尊生物科技公司股东,持有你公司35.09%股份,2016年3月黑尊生物科技公司全资子公司东宁黑尊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与孙虹签订借款合同,无偿借出资金8次,累计借出368.66万元,截至2016年4月11日,黑尊生物科技公司收回上述借款。上述资金拆借事项构成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综上,黑尊生物科技公司2016年共发生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金额5846.997万元,在资金占用行为发生时未及时履行内部决策程序,未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违反了《公司法》第二十一条,《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第十四条的相关规定。
按照《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六条的规定,吉林证监局决定对黑尊生物科技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监督管理措施,警示该公司要进一步规范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杜绝资金占用问题再次发生,2016年11月30日前需提交书面整改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