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龙网北京11月11日讯 近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官网发布“吉证监决〔2016〕16号”处罚决定书显示,吉林黑尊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共发生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金额5846.997万元,违反相关规定,被吉林证监局出具警示函。
吉林证监局表示,经查,发现吉林黑尊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存在如下问题:
(一)、吉林黑尊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上半年向吉林黑尊食品有限公司借出资金449.337万元,构成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吉林黑尊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黑尊食品”)为吉林黑尊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关联企业,2016年上半年吉林黑尊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黑尊食品签订借款合同,无偿借出资金4次,累计借出449.337万元,截至2016年5月5日,吉林黑尊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收回上述借款。上述资金拆借事项构成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二)、吉林黑尊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上半年向吉林市广之润经贸有限公司转出、借出资金共计5029万元,构成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吉林市广之润经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之润”)为吉林黑尊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程福文亲属所控制的关联企业,2016年上半年吉林黑尊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广之润转出、借出资金共计5029万元。
一是吉林黑尊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16年2月取得招商银行长春大经路支行3200万的流动资金借款,采取受托支付方式支付,吉林黑尊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委托广之润进行转支付1344万元,相关银行借款划转至广之润账户后未能及时转入吉林黑尊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账户,形成资金占用,累计占用32天。
二是2016年3月吉林黑尊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广之润签订借款合同,无偿借出资金3次,累计借出3685万元。截至2016年4月15日,吉林黑尊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收回上述借款。上述资金拆借和支付事项构成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三)、吉林黑尊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上半年向孙虹借出资金368.66万元,构成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孙虹(与公司控股股东程福文为夫妻关系)是吉林黑尊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持有吉林黑尊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5.09%股份,2016年3月吉林黑尊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东宁黑尊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与孙虹签订借款合同,无偿借出资金8次,累计借出368.66万元,截至2016年4月11日,吉林黑尊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收回上述借款。上述资金拆借事项构成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吉林证监局表示,综上,吉林黑尊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共发生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金额5846.997万元,在资金占用行为发生时未及时履行内部决策程序,未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违反了《公司法》第二十一条,《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第十四条的相关规定。
吉林证监局按照《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六条的规定,决定对吉林黑尊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监督管理措施,警示吉林黑尊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要进一步规范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杜绝资金占用问题再次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