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前供暖5日点火13日供暖
根据最新气象预测结果, 11月13日将有一次较强冷空气活动,有较大可能连续5天日平均气温低于5℃。
市政府决定,我市2016-2017年居民采暖正式供热时间提前至11月13日开始。为了保证11月13日全市正式达标供热,居民供热锅炉点火试运行时间将提前至11月5日开始。
非居民用户供热时间是否提前,由用热单位与供热企业双方协商确定。
解决5.9万户居民冬季室温偏低问题
市热力集团总经理刘水洋介绍,今年4月份开始,市热力集团实施低温区改造项目48项,涉及宣武门东大街、民康胡同30号院、红庙北里小区、延静西里小区、八宝庄小区、定慧东里等地区的低温老旧小区,解决了5.9万户居民冬季室温偏低的问题,使他们温暖过冬。
特殊病实行“一站式”申报
北京市医保中心发布通知,从即日起调整特殊病备案流程。患特殊病的参保人员可在本人选定的定点医疗机构,“一站式”完成申报、备案、治疗、结算及待遇查询等手续。完成特殊病备案流程的参保人,可享受特殊病种有关报销政策,减轻门诊就医负担。
本市自2001年起为减轻患大病的参保人员门诊就医负担,将恶性肿瘤需放射治疗和化学治疗、肾透析、肾移植后服抗排异药3种特殊病的门诊医疗费用纳入统筹基金支付范围。
2010年,将门诊特殊病种扩充至7种,2013年,又继续扩充至9种,分别包括:恶性肿瘤需放射治疗和化学治疗、肾透析、肾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血友病、再生障碍性贫血、肝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肝肾联合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心脏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肺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据悉,符合这9种特殊病情况的参保人,办理完特殊病备案手续后,在选定的定点医疗机构进行相关门诊治疗时,可享受住院的报销比例,且360天内只收取一个起付线,大大减轻了患特殊病的参保人员门诊就医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