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麦克图布图书中心被吊销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2016-10-14 15:03 千龙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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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龙网北京10月14日讯日前,北京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总队向北京麦克图布图书中心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对该单位违反《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的行为,作出吊销出版物经营许可证的行政处罚。

京文执罚(2016)第50103号处罚书显示,北京麦克图布图书中心违反了《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第(一)项的规定。依据《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第三十二条第二款、《出版管理条例》第六十三条的规定,北京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总队对麦克图布图书中心作出如下行政处罚:没收出版物肆佰肆拾册(《伊斯兰教职员基础知识》);吊销(中华人民共和国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记者经查询了解到,《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第(一)项明确规定,从事出版物发行业务的单位、个人,须从依法取得出版物批发、零售资质的出版发行单位进货;发行进口出版物的,须从依法设立的出版物进口经营单位进货。

《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第三十二条第二款规定,发行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禁止进口的出版物,或者发行未从依法批准的出版物进口经营单位进货的进口出版物,依照《出版管理条例》第六十三条处罚。

《出版管理条例》第六十三条则规定,进口、印刷或者复制、发行国务院出版行政主管部门禁止进口的出版物的、印刷或者复制走私的境外出版物的、发行进口出版物未从本条例规定的出版物进口经营单位进货的,有上述行为之一的,即由出版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出版物、违法所得,违法经营额10000元以上的,并处违法经营额5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违法经营额不足10000元的,可以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限期停业整顿或者由原发证机关吊销许可证。

责任编辑:刘洪昌(QF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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