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龙网北京9月18日讯 近日,中国保监会官网发布行政处罚,对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荆门中心支公司员工进行处罚,给予警告并处5000元罚款。
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湖北保监局对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荆门中心支公司进行了现场检查期间,薛辉在明知姚某等18人并未实际签订劳务合同的情况下,临时编制了上述18人的劳务合同并向检查人员提供,干扰监督检查。
上述行为违反了《保险法》(2015修正)第一百五十五条的规定,鉴于薛辉对违法行为进行及时纠正,依据《保险法》(2015修正)第一百七十一条和《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湖北保监局决定对薛辉给予警告,并处5000元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