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家央企年内试点员工持股

2016-08-24 13:23 首都建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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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资委、财政部、证监会三部门近日联合下发《关于国有控股混合所有制企业开展员工持股试点的意见》。《意见》明确,年内试点员工持股,总量不超公司总股本30%,单一员工持股不超总股本的1%。

曾参与过职工持股文件起草的中国企业改革与发展研究会副会长周放生说:“《意见》的出台积极意义重大,但部分内容还趋于保守。员工持股已实行近20年,积累了大量的经验,改革步伐可继续加快。”

哪些人能持股?《意见》明确,参与持股人员应为在关键岗位工作并对公司经营业绩和持续发展有直接或较大影响的科研人员、经营管理人员和业务骨干,且与本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

员工可以个人名义直接持股,也可通过公司制企业、合伙制企业、资产管理计划等持股平台持股。员工入股应主要以货币出资,并按约定及时缴纳。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意见》首次提出的 “以岗定股,动态调整”原则就解决了全员持股问题。国资委相关负责人解释,“以岗定股”是指持股员工的资格范围和持股比例根据任职岗位来确定,员工持股既不是全员持股、平均持股,也不是经营层持股,而是骨干持股。

“动态调整”则是强调持股员工应做到进退有序,离开企业的人员因不再是该企业员工而不再持有股权,新进人才可以获得股权,岗位调整时所持股份随之调整,真正实现让符合条件的员工持股,防止股权固化,影响激励效果。(宗合)

责任编辑:凤凰(QL0003)  作者:宗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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