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育美乐器有限公司使用未检定压力表被处罚

2016-08-18 15:12 千龙网

打印 放大 缩小

千龙网北京8月18日讯 8月17日,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京(怀)质监当罚字[2016]计39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对北京育美乐器有限公司进行处罚,罚款200元。

据了解,北京育美乐器有限公司在用的用于安全防护的压力表1块,属强制检定计量器具,未按照规定申请检定,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第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8月18日,北京市怀柔区质量技术监督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第四十六条的规定,对其进行处罚,罚款贰佰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 第十一条第二款明确规定,使用实行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向当地县(市)级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指定的计量检定机构申请周期检定,否则质监部门有权责令其停止使用,可并处 1000 元以下的罚款。

20160818151300

责任编辑:凤凰(QL0003)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