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行政审批集成服务改革 推动广州市属国企创新驱动发展

2016-07-26 08:48 广州日报

打印 放大 缩小

来源标题:实施行政审批集成服务改革推动市属国企创新驱动发展

7月25日下午,广州市市长温国辉主持召开市政府常务会议。会议传达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重要讲话和全国、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审议并原则通过《广州市行政审批、备案事项目录(2016年版)》、《广州市行政审批“集成服务”改革实施细则(试行)》、《关于推动市属国有企业加快创新驱动发展的指导意见》等文件稿。

7月25日的市政府常务会议传达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重要讲话和全国、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提出了广州市的贯彻意见,包括:完善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体制机制,强化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开展粉尘爆炸、重大危险源专项治理,推进“蓝皮屋”安全隐患治理等。会议强调,市各级各部门要深入贯彻落实有关指示批示和会议精神,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抓好工作部署的实施。要突出抓好安全生产重点工作,加强道路运输安全整治,做好防汛及抗洪抢险准备,强化危旧房屋、渣土堆场、城中村、油气管道、人员密集场所等重点场所(部位)的防控,切实抓好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改,防范事故发生。

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市编办提交的《广州市行政审批、备案事项目录(2016年版)》。经对广州市政府第五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中保留及此后新增的行政审批备案事项共522项进行研究审查,确定市级保留实施事项346项,精简下放176项(其中85.5%是直接面向公民事项和建设工程事项)。会议要求,市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认真抓好该目录的实施,保证事项下放到位,并在人财物方面给予基层必要保障,确保基层接得住、管得好。要根据国家、省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工作的推进情况,结合广州实际,对目录进行动态调整,不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促进广州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市政务办拟制的《广州市行政审批“集成服务”改革实施细则(试行)》。该细则对行政审批“集成服务”的实施主体、职责、操作规程等进行规范。细则明确,市本级行政许可、备案和服务事项统一纳入市政务服务大厅或经批准保留的专业服务大厅和网上办事大厅,实现统一的集成服务。建立统一的综合受理系统和业务审批系统,集成相关服务,实现跨部门、跨层级的审批信息、材料和结果共享。建立健全统一的集成服务运行管理机制,规范事项从受理到决定的全流程运转。会议指出,实施行政审批“集成服务”改革,是广州优化再造政务服务流程、加速形成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市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树立“一盘棋”思想,强化责任担当, 主动作为,积极推进。要加强指导和督查,确保《实施细则》落到实处。

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市国资委起草的《关于推动市属国有企业加快创新驱动发展的指导意见》。该意见从营造创新氛围、集聚创新资源、强化创新考核、加大创新激励、加速资本融合、加强资金支持、创新人才机制等七方面提出具体措施,支持市属国有企业加快创新发展。其中提出,成立广州市国资国企创新战略联盟,构建高端产业技术服务平台,合作开展核心技术研发和成果转化。设立广州国资国企创新投资基金,带动社会资本参与投资。会议强调,市属国有企业要主动担当,加大创新投入,提升核心竞争力。要强化企业在创新中的主体地位,将人才作为创新的第一资源,推进科技、管理、品牌、组织、商业模式的创新,形成长效的创新驱动发展机制。

责任编辑:凤凰(QL0003)  作者:何涛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