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龙网北京7月22日讯 7月21日,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官网发布宜银监罚字[2006]2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对宜春市邮政局储汇局违反规定办理储蓄业务的问题进行处罚,罚款五千元人民币。
中国银监会网站资料显示,宜春市邮政局储汇局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为 陈婵娟。行政处罚决定书“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案由)”一栏显示,违反规定办理储蓄业务。
按《个人存款帐户实名制规定》第九条的相关规定,中国银监会宜春监管分局给予当事人罚款五千元人民币的行政处罚决定。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为2006年1月19日。
2016-07-22 12:10 千龙网
千龙网北京7月22日讯 7月21日,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官网发布宜银监罚字[2006]2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对宜春市邮政局储汇局违反规定办理储蓄业务的问题进行处罚,罚款五千元人民币。
中国银监会网站资料显示,宜春市邮政局储汇局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为 陈婵娟。行政处罚决定书“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案由)”一栏显示,违反规定办理储蓄业务。
按《个人存款帐户实名制规定》第九条的相关规定,中国银监会宜春监管分局给予当事人罚款五千元人民币的行政处罚决定。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为2006年1月19日。
责任编辑:张博(QF0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