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城市邮政局采取不正当竞争手段吸收存款被罚款

2016-07-22 12:06 千龙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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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龙网北京7月22日讯 7月21日,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官网发布宜银监罚字[2006]1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对丰城市邮政局采取不正当竞争手段吸收存款的问题进行处罚,罚款五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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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监会网站资料显示,丰城市邮政局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为袁国根。行政处罚决定书“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案由)”一栏显示,采取不正当竞争手段吸收存款。

按《金融违法行为处罚办法》第十五条的相关规定,中国银监会宜春监管分局给予当事人罚款五万元人民币的行政处罚决定。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为2006年1月19日。

责任编辑:张博(QF0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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