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城市联社拖船信用社员工违规发放贷款 被取消高管任职资格

2016-07-22 11:07 千龙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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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龙网北京7月22日讯 7月21日,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官网发布宜银监罚字[2005]3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对丰城市联社拖船信用社员工聂丹辉违规发放贷款的问题进行处罚,取消其高管任职资格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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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监会网站资料显示,丰城市联社拖船信用社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为熊祯辉。行政处罚决定书“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案由)”一栏显示,违规发放贷款。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2004)第四十七条的相关规定,中国银监会宜春监管分局给予当事人聂丹辉取消高管任职资格一年的行政处罚决定。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为2005年12月25日。

责任编辑:张博(QF0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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