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丰联社双峰信用社违规 主要负责人被取消高管任职资格

2016-07-22 11:42 千龙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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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龙网北京7月22日讯 7月21日,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官网发布宜银监罚字[2005]11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宜丰联社双峰信用社员工徐新明因对于该联社发生案件负有领导责任被取消高管任职资格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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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监会网站资料显示,宜丰联社双峰信用社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为陈小玲。行政处罚决定书“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案由)”一栏显示,对于本联社发生案件负有领导责任。

按《金融机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的相关规定,中国银监会宜春监管分局给予当事人徐新明取消高管任职资格二年的行政处罚决定。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为2005年12月25日。

责任编辑:张博(QF0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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