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龙网北京7月22日讯 7月21日,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官网发布宜银监罚字[2005]7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对高安市联社灰埠信用社员工内部员工严重违反规章制度问题中负有领导责任的人员王楚云进行处罚,取消其高管任职资格一年。
中国银监会网站资料显示,高安市联社灰埠信用社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为汪钢令。行政处罚决定书“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案由)”一栏显示,对于内部员工严重违反规章制度负有领导责任。
按《金融机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的相关规定,中国银监会宜春监管分局给予当事人王楚云取消高管任职资格一年的行政处罚决定。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为2005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