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龙网北京7月21日讯 7月21日,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行政处罚信息,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分公司香海营销服务部因存在宣传失实的行为,被罚款5万元。两名主要当事人被处罚。
连保监罚〔2016〕11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的有关规定,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大连监管局对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分公司香海营销服务部涉嫌违法一案进行了调查、审理。
经查,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分公司香海营销服务部在2014年11月28日产品说明会中存在不实宣传的情况。大连监管局认为,该营销服务部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2009年修订)第一百一十六条第(一)项的规定,依据该法第一百六十二条,决定对该营销服务部处5万元罚款。
连保监罚〔2016〕12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时任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分公司香海营销服务部负责人曹轶男,作为时任该营销服务部负责人,对上述违法行为负有直接管理责任,被给予警告并罚款1万元。
连保监罚〔2016〕13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时任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分公司香海营销服务部个人代理人王强,作为该营销服务部个人代理人,为该次产品说明会的主讲人,对上述违法行为负有直接责任,被给予警告并罚款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