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同新保险代理有限公司涉嫌违法经营行为被罚款16万元

2016-07-14 10:37 千龙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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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龙网北京7月14日讯 7月13日,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行政处罚信息,安徽同新保险代理有限公司涉嫌违法经营行为,被罚款16万元。

皖保监罚〔2016〕18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安徽同新保险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新代理”)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为吴红兵。经查,同新代理存在下列违法行为,1.报送虚假的报表资料。同新代理在保险中介监管信息系统中未填报下辖淮北汽车保险营业部2015年1-10月的实际营业收入、保费收入。2.未建立完整、统一的业务台账。该公司时任总经理王洪对上述行为负有直接责任。

同新代理上述行为违反了《保险法》(2015年修正)第八十六条、第一百三十二条以及《保险专业代理机构监管规定》(2015年修订)第三十一条的规定。依据《保险法》(2015年修正)第一百七十条、《保险专业代理机构监管规定》(2015年修订)第八十二条的规定,中国保监会安徽监管局决定对同新代理罚款16万元;依据《保险法》(2015年修正)第一百七十一条、《保险专业代理机构监管规定》(2015年修订)第八十二条的规定,中国保监会安徽监管局决定对王洪警告并罚款1.5万元。

责任编辑:张博(QF0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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