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排污单位未在规定时限公开环境信息被依法查处
重点排污单位未在规定时限公开环境信息也是近年来比较多发的环保案件形式。据介绍,2015年1月1日,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及其配套办法之一的《企业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办法》开始实施,北京市环保局出台了相关规定,要求重点排污单位对其污染物排放状况及对周边环境质量的影响等情况开展自行监测并建立企业网站公开环境信息。2015年12月8日,密云区环保局执法人员对北京世珍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作为我市重点排污单位,未在2015年11月底前的规定时限内建立企业网站并公开环境信息。密云区环保局依据《企业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依法责令公开,处以1000元的处罚。目前,该公司违法行为已整改,按要求公开了环境信息。
2016年5月26日,北京市环境监察总队执法人员对位于通州区潞城镇的北京楠萍印刷有限公司进行了现场检查,该单位主要经营出版物印刷、装订业务。现场检查发现,该单位未按照规定要求向负责其排污费征收管理的环境监察机构申报污染物实际排放情况。北京市环保局依据《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有关规定,对该公司未按照国家或本市规定进行排污申报登记的违法行为处以1万元行政处罚。目前,该公司已按要求向通州区环保局申报其排污情况。
加大力度查煤质 污染控制在源头
2016年以来,相关部门加大了对燃用不合格煤质的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先后在大兴区发现了北京孙村热力有限公司、大兴宾馆有限责任公司、北京龙晨制衣有限公司、北京宇阳泽丽防水材料有限公司4家违法使用劣质燃煤企业。经过监测,这4家单位使用的燃煤,煤灰分、挥发分、全硫等多项指标部分或全部超过了标准要求。大兴区环保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三十五条和第一百零五条的规定,责令4家单位改正,共处罚金15万余元。
发动市民举报的环境违法行为受到处罚
在主动出击的同时,环保部门也在发动社会的力量,借助群众举报,对未经审批违法经营进行监督和管理。2016年6月,接群众举报,海淀区西北旺镇六里屯村附近异味扰民。接报后,海淀区环保局执法人员赶赴现场进行检查,发现位于该村的北京炳峰康洁餐具消毒服务中心,在厂内没有任何污水处理设施的情况下,将清洗餐具产生的大量废水直接排入厂区外侧私自挖建的约70立方米的渗坑内,而此时,渗坑内淤积的污水在高温下正散发阵阵恶臭。经调查,该企业主要从事餐具清洗消毒作业,每天清洗餐具约1万套,为海淀及昌平三百家餐馆提供服务,但并未办理环保审批手续。废水取样检测显示,该单位排放的污水中化学需氧量超过北京市《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限值8倍,对周边环境造成污染。海淀区环保局立即依法对该单位的排污设施实施了查封,并进行了立案拟处罚,目前案件正在办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