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城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因违法违规被罚20万元

2016-07-11 13:32 千龙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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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龙网北京7月11日讯 7月11日,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官网发布泽银监罚〔2015〕3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对晋城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2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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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监会网站资料显示,晋城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为贾沁林。行政处罚决定书“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案由)”一栏显示,当事人保本保收益类理财产品在表外核算,计入“委托投资”科目,且未计提相应的风险资产。涉及金额16008万元。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相关规定,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晋城监管分局作出给予当事人罚款20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为2015年12月1日。

责任编辑:宗晓丽(QF0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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