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商务委:迪孚违法加盟被处罚

2016-07-11 08:25 北京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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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北京市商务委员会对迪孚时代(北京)国际商业连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迪孚国际”)进行行政处罚,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3.15万元,罚款10.1万元。因迪孚国际违反了《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中“特许人从事特许经营活动应当拥有至少两个直营店,并且经营时间超过一年”的规定。

据悉,摇滚三国(中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摇滚三国”)由迪孚国际控股。北京商报记者昨日致电摇滚三国劲松店,工作人员表明劲松店为摇滚三国的全国第一家直营店,2015年11月正式营业。

根据《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第七条第二款规定,“特许人从事特许经营活动应当拥有至少两个直营店,并且经营时间超过一年”。北京商报记者查询发现,摇滚三国在望京还有一家加盟店,2016年1月开业,但已撤店。北京商报记者致电摇滚三国望京店店主,店主坦言因经营效果不佳已经撤店一段时间,曾向摇滚三国交过3万元加盟费,并且不知晓摇滚三国不符合特许加盟的法律条件。

责任编辑:李继业(QF0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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