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业银行常德分行违规挪用资金被罚款20万元

2016-07-06 14:48 千龙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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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龙网北京7月6日讯 7月6日,银监会官网发布常银监罚[2015]2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对兴业银行常德分行的违规行为进行处罚,罚款人民币20万元。

资料显示,兴业银行常德分行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为尹爱兵,2015年8月27日,兴业银行常德分行因信贷资金被挪用作银行承兑汇票的保证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被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常德监管分局罚款20万元。

责任编辑:李继业(QF0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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