澧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虚报贷款数据被罚款20万元

2016-07-06 14:46 千龙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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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龙网北京7月6日讯 7月6日,银监会官网发布常银监罚[2015]3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对澧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的违规行为进行处罚,罚款人民币20万元。

资料显示,澧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为高世霞,2015年12月23日,澧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因虚报小微企业贷款数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被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常德监管分局罚款20万元。

责任编辑:李继业(QF0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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