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龙网北京7月1日讯 6月30日,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官网发布京银监发〔2015〕223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对平安银行北京中关村支行罚款人民币30万元。
中国银监会网站资料显示,平安银行北京中关村支行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为郑文博。行政处罚决定书“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案由)”一栏显示,当事人贷前调查不尽职,未发现借款人假冒商铺经营者骗贷;未通过向市场方核实等手段对租赁合同的真实性进行调查,未发现借款人伪造租赁合同的情况。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规定:“银行业金融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由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并处二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情节特别严重或者逾期不改正的,可以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其经营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的;……”的相关规定,北京银监局作出给予当事人罚款30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为2015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