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龙网北京6月30日讯 6月30日,中国银监会安徽监管局黄山分局发布黄银监罚决字〔2016〕1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对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黄山荷花池支行信贷资金改变用途的问题进行处罚,罚款人民币20万元。
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黄山荷花池支行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为程新辉。“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案由)”一栏显示,信贷资金改变用途。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黄山监管分局依据《固定资产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九条第(六)项、《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对中国工商银行黄山荷花池支行罚款20万元。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为2016年 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