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上最严借壳标准来了 三类公司要当心

2016-06-20 10:08 成都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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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7日,证监会一天内发布多条重磅信息,既涉及一级市场IPO审核监管,也涉及上市公司重组事宜,还包括操纵二级市场、内幕交易等案件的行政处罚。对此,业内人士认为,新主席的政策已经明晰:要扫除股市顽疾,建立一个真正公开透明的资本市场。

就市场关心的资产重组,6月17日证监会就修改《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办法》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按照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邓舸的说法,规则完善后,炒卖“伪壳”、“垃圾壳”的牟利空间将大幅压缩,有利于上市公司通过正常的并购重组提高质量、推动行业整合和产业升级。

针对A股“炒壳”热潮,证监会重拳出击,给“炒壳”降温。

6月17日,证监会就修改《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办法》(以下简称《重组办法》)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按照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邓舸的说法,规则完善后,炒卖“伪壳”、“垃圾壳”的牟利空间将大幅压缩,有利于上市公司通过正常的并购重组提高质量、推动行业整合和产业升级。

重拳抑制投机“炒壳”

邓舸表示,本次修订旨在给“炒壳”降温,促进市场估值体系的理性修复,继续支持通过并购重组提升上市公司质量,引导更多资金投向实体经济。为此,《重组办法》在强化信息披露、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督促中介机构归位尽责、保护投资者权益等方面作了一系列配套安排。

具体来看,本次修改涉及5个条款,主要包括三个方面:一是完善重组上市认定标准,扎紧制度与标准的“篱笆”。参照国际上成熟市场的经验,细化关于上市公司“控制权变更”的认定标准,完善关于购买资产规模的判断指标,明确首次累计原则的期限。

二是完善配套监管措施,抑制投机“炒壳”。取消重组上市的配套融资,提高对重组方的实力要求;遏制短期投机和概念炒作,上市公司原控股股东与新进入控股股东的股份都要求锁定36个月,其他新进入股东的锁定期从目前的12个月延长到24个月;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近三年内存在违法违规或一年内被交易所公开谴责的,不得“卖壳”。

三是按照全面监管的原则,强化证券公司、会计师事务所及资产评估等中介机构在重组上市过程中的责任,按“勤勉尽责”的法定要求加大问责力度。

值得一提的是,《重组办法》修订后对主板、中小板的借壳上市行为均适用,创业板禁止借壳上市的原有规定仍然不变。

新修订的并购重组办法被投行人士称为“史上最严格的借壳标准”,多位投行人士均表示,新规之下,在实施借壳而有规避之嫌的上市公司将受到重大影响。

每经投资宝注意到,九有股份的重组方案日前已被证监会否决。事实上,日前九有股份重组被否,就已经折射出监管层对典型的规避借壳手法从严审核了。6月2日,经证监会并购重组委审核,九有股份发行股份购买景山创新100%股权的重组申请未获通过。证监会给出的理由是:“本次交易中控股股东盛鑫元通违反公开承诺,不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四条规定。”

这些公司要当心

每经投资宝注意到,在规则适用方面,《重组办法》的过渡期安排将以股东大会为界新老划断,即:修改后的《重组办法》发布生效时,重组上市方案已经通过股东大会表决的,原则上按照原规定进行披露、审核;其他按照新规定执行。

综合来看,《重组办法》对“近三年被公开处罚和近一年被交易所公开谴责”的“壳公司”试图“卖壳”的行为将形成抑制。

据每经投资宝梳理,仅今年以来已有15家上市公司(数据均剔除创业板公司)因本身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因违法违规而被公开处罚,包括福建金森(002679,SZ)、顾地科技(002694,SZ)、恒邦股份(002237,SZ)等。

以中科云网(002306,SZ)为例,今年4月29日,已处于净壳状态的中科云网发布重组预案,发行股份购买四川鼎成100%股权。本次交易虽然按照现行的《重组办法》不构成借壳,但《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中科云网2015年9月曾因虚假信息披露而受到公开处罚。根据修订后的《重组办法》,中科云网日后如果“卖壳”的话,势必会受到影响。

一般认为,“壳公司”具有市值低、持股分散、业绩较差等特性,据民生证券日前梳理,2016年有52家上市公司最具壳资源潜力。在这份名单中,每经投资宝发现,*ST蒙发(000611,SZ)、上海三毛(600689,SH)、三木集团(000632,SZ)等三年内均被公开处罚过,依照新规,上述股票在短期内同样无法被借壳方“相中”。

而在最近一年被交易所公开谴责的上市公司有14家,包括八菱科技(002592,SZ)、宏磊股份(002647,SZ)、协鑫集成(002506,SZ)、上海物贸(600822,SH)、珠海中富(000659,SZ)等。每日经济新闻

责任编辑:刘洪昌(QF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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