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组报告书造假 福建金森被罚

2016-06-07 09:35 北京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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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商报讯(记者董亮)在被立案调查近一年之后,福建金森(002679)在6月6日收到了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由于在重组方案中存在虚假记载等违法违规行为,福建金森及相关责任人均可能遭到证监会的处罚。

公告显示,福建金森2015年1月13日披露的《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草案)》和2015年1月30日向证监会报送的《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草案)》中存在虚假记载的情况。在2015年1月13日,福建金森披露了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重大资产重组方案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相关议案等。其中记载:连城兰花2012年度、2013年度、2014年1-9月营业收入分别约为1.77亿元、1.86亿元和1.59亿元。

但证监会在调查后却发现,连城兰花2012年度、2013年度、2014年1-9月的实际营业收入分别约为1.49亿元、1.59亿元和1.36亿元,各年(期)虚增营业收入分别约为2825.6万元、2746.3万元和2214.7万元,虚增比例分别为15.93%、14.76%、13.96%。

此外,连城兰花2012年1月-2014年9月还虚构销售业务虚增收入约7787万元。

针对以上违法违规行为,证监会拟对福建金森给予警告,并处罚款30万元;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王国熙、应飚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5万元罚款。同时,拟对连城兰花给予警告,并处罚款60万元;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饶春荣、巫永俊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30万元罚款。

责任编辑:李继业(QF0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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