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日三大证券报要闻汇总(8)

2016-06-02 10:47 证券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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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监会要求清理万亿保险资管通道类业务

昨日下午,国内各保险资产管理公司收到保监会下发的《关于清理规范保险资产管理公司通道类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各保险资管公司清理规范银行存款通道等业务,在清理规范期间,保险资管公司将暂停新增办理通道类业务。

根据《通知》所述,此次需要清理规范的通道类业务,是指在此次《通知》发布之日前开展的资金来源与投资标的均由商业银行等机构确定,保险资管公司通过设立资产管理计划等形式接受商业银行等机构的委托,按照其意愿开展银行协议存款等投资,且在其委托合同中明确保险资管公司不承担主动管理职责,投资风险由委托人承担的各类业务。

此次清理工作以保险资管公司全面自查为主,自查内容包括:一是投资风险,逐笔核查相关业务合同,明确落实投资风险责任免除条款,即投资风险由委托人自担;二是信用风险,全面评估相关业务涉及交易对手的信用违约风险,同时逬一步加强自身信用风险评估能力建设,建立完善合规交易对手库,严格制定信用风险管理交易对手选择流程;三是操作风险,建立完善通道类业务相关制度,明确公司内部及外部业务操作流程,将各关键操作环节具体化、标准化、制度化;四是道德风险,加强对内部员工的日常道德及法制教育,建立稳定长效机制,防范内部人员与外部人员串通共谋损害公司利益。

防范交易过热 上期所引入交易限额制度

6月1日,上海期货交易所发布修订后的风控、结算等规则,宣布引入交易限额制度,完善手续费制度、限仓管理制度以及大户报告制度等。

新修订的系列实施细则包括:《上海期货交易所风险控制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风险控制管理办法》)、《上海期货交易所结算细则》(以下简称《结算细则》)、《上海期货交易所套利交易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套利交易管理办法》)。

根据上期所相关负责人介绍,《风险控制管理办法》主要在以下方面进行了修改和完善:一是调整了铜、铝、锌、螺纹钢、线材期货合约在临近交割月及交割月对期货公司会员的限仓方式与超仓后的处置方式;二是引入了交易限额制度;三是完善了大户报告制度。

其中,交易限额制度作为新的风险控制措施备受关注。所谓交易限额,是指交易所规定的会员或者客户对某一合约在某一期限内开仓的最大数量。在该制度下,今后交易所在综合判断市场交易情况后,可以对不同的上市品种、合约,对部分或者全部会员、特定客户,实施交易限额制度。不过,套期保值交易不适用交易限额制度。

人保、太保、商务部“空降”中保投三高管

一直十分低调的中保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简称“中保投”),近日在人事布局上有了新进展,公司三位高管人事安排浮出水面。记者独家获悉,中国人保集团投资金融管理部总经理盛今、中国太保资产苏俊、商务部公平贸易局调查副专员(副局级)单一(女)将履新中保投副总裁。

目前保监会同意推荐的文件函已经发出,尚需经过中保投董事会聘任等程序,才能最终正式上任。

此前,公司高层分别由段国圣(中国保险投资基金、中保投董事长)、杨华柏(中国保险投资基金,中保投党委书记、副董事长)、孟龙(中保投监事长)组成。

目前,中保投的中后台人员已陆续到位,投资团队正在招募中。按照市场化原则和宁缺毋滥的思路,估计全部人员到位尚需时日。

中保投注册地在上海自贸试验区,注册资本金12亿元人民币,由27家保险公司、15家保险资产管理公司以及4家社会资本共46家股东单位出资设立。2016年1月正式落户上海陆家嘴。该基金采取有限合伙制,没有控股股东。基金总规模约为3000亿元,首期1000亿元,存续期限为5-10年,投资期后可发起设立后续基金。

责任编辑:宗晓丽(QF0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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