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古代文学作品中,不乏这样的爱情叙事:一对男女因为机缘相识、相知,一番“在天愿作比翼鸟,在地愿为连理枝”的海誓山盟之后,常常附赠特定的物件以定终身,用以表达那份相守一生的执著与企盼。
发簪与发钗
发簪是古人用来绾发或连冠于发的首饰。古代男女皆蓄发,为梳理发髻,就要用发簪贯连。簪早称“笄”,“笄,系也。所以系冠,使之不坠也”。在中国古代,男子成年要行“冠礼”,女子成年要行“笄礼”。秦汉之后,发笄之名渐被发簪所代替。本来用以绾发或固冠的实用饰物,在后世也成为贵族阶层炫富贵、昭身份的手段,出现了名贵的金簪、银簪、玉簪、琉璃簪、玳瑁簪等。自汉代以后,簪逐渐成为妇女的主要首饰。
古人绾发除了用簪,还用钗。二者虽然都是固发之物,但式样又有所区别:发簪是一股,发钗是两股。因为钗由两股制成,情人或夫妻离别时,往往分钗各执一股,作为别后思念之物。因此,“钗分”即成情侣分离的代称:“镜断钗分何处续,伤心芳草庭前绿。”辛弃疾《祝英台近·晚春》词中有“宝钗分,桃叶渡,烟柳暗南浦”,表达的就是这种离愁别绪。簪钗成为定情之物,除了因其是女子的近身之物外,应该还与古人的观念有关。在古人看来,头发是父母精血的结晶:“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孝之始也。”用来束发的工具是最为私密的物件之一,因此也便有了传递情感的意蕴。
戒指与手镯
戒指原名“指环”,又称“约指”“代指”“戒止”等。据汉代刘歆《五经要义》记述,佩戴戒指的习俗源于帝王的后宫。古代帝王后宫佳丽众多,轮流侍寝,侍寝之前,需要女史一一登记。女史事先向每位妃嫔发放一金一银两枚小环,平时妃嫔们只把银环套在右手上;如果适逢某位妃嫔经期或孕期,不能被帝王临幸,不需要明说,只要把那枚金环套在左手上,女史见了就不会登记其名。
后世的戒指除了用作装饰,至迟在汉代就已经成为男女的定情之物。东汉繁钦《定情诗》中就有“何以致殷勤,约指一双银”,“约指”指的就是戒指。到晚唐时,戒指渐渐由男女互赠变为只由男子赠与女子,这一习俗也一直延续至后世。
香囊与手帕
香囊是古人重要的佩饰之物,起源较早。香囊,古时也称“香袋”“香包”“香缨”“香球”“荷包”等。繁钦《定情诗》中也有“何以致叩叩,香囊系肘后”之句。唐宋时香囊非常流行,明清时男女佩戴极为普遍。因为香囊是随身之物,恋人间也常常把它作为信物赠送,以表衷情。手帕也是古人常用的定情信物。
红豆与花椒
红豆又称“相思子”“鸳鸯豆”“郎君豆”,用红豆寄情相思,古已有之。相爱男女互赠红豆定情,以解相思之苦。唐代诗人王维的《相思》诗借物抒情,更使红豆成为“相思”的代名词。
在中国民间,红豆还被认为是有灵性的物件。男女定亲时,送一串许过愿的红豆,会求得爱情顺利;婚嫁时,新娘佩戴用红豆串起的手环或项链,以象征男女双方心心相连、白头偕老;结婚后,夫妻枕下各放6枚红豆,认为可保夫妻同心、百年好合。
除了红豆,古人还曾以花椒作为定情之物。花椒能成为定情信物,应该与其籽粒多有关,含有“多子”的寄寓。(摘自《百科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