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色光标曝“抽屉协议” 1.8亿业绩缺口谁买单

2016-05-10 08:54 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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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对赌盛行的市场,并购愈来愈成为一个“富贵险中求”的资本游戏。基于高估值、高业绩承诺的游戏规则,标的资产一旦业绩大滑坡,可能严重牵累上市公司。另一方面,原本潜藏水底的“抽屉协议”也浮出水面,可能引发更大的纠葛。

⊙记者 夏子航 ○编辑 吴正懿

围绕A股“并购大户”蓝色光标,一股外界尚未注视到的硝烟正潜滋暗长。

导火索是蓝色光标2013年收入囊中的西藏山南东方博杰广告有限公司(下称“博杰广告”)。这家蓝色光标颇为倚重的全资子公司,连续两年超额达成承诺业绩之后,在第三年发生业绩滑坡,实际净利较承诺数少了约1.82亿元。

蓝色光标4月中旬发布董事会决议称,博杰广告原股东李芃、西藏山南博萌创业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下称“博萌投资”)应补偿合计3099.5476万股蓝色光标股份。该部分股份折算最新市值约3.25亿元。形成强烈反差的是,若博杰广告超额完成业绩,李芃等人原本有望获得最高4亿元的“奖励”。

香甜诱人的奶酪变成了烫手山芋,争端因此而起。

李芃及博萌投资对上证报记者表示,蓝色光标2014年自李芃手中收回了博杰广告的经营权,实际变更了购买资产协议书中涉及业绩承诺的履行基础,业绩补偿也失去了相应的前提及事实基础。5月3日,他们向北京市朝阳区法院递交起诉书,请求判令蓝色光标所作的关于业绩补偿的董事会决议无效。

一份经北京市公证处公证的“承诺函”显示,在李芃被免职之后,蓝色光标实际控制人、董事长赵文权曾承诺,如博杰广告实际经营业绩未能完成承诺,导致李芃及其他转让方应进行股份补偿及未能获得4亿元奖励的,将由赵文权“兜底”。

蓝色光标相关人士则对上证报记者表示,博杰广告撤换李芃并不改变其对业绩承诺的补偿责任,并称对方是想借此逃避责任。至于赵文权作出的“兜底”承诺书,该人士称上市公司并不知晓。

围绕利益与人事的纷争,该事件中的诸多疑团仍待揭开。值得深思的是,该案例折射出A股市场并购浪潮之下的整合隐忧及私下协议暗藏的法律风险。

业绩补偿引诉讼

事关蓝色光标,一桩因业绩补偿引发的纠纷浮出水面。

5月3日,蓝色光标股东及前董事——李芃、股东博萌投资授权的代表向北京市朝阳区法院递交了一份起诉状。他们的另一重身份是蓝色光标全资子公司——博杰广告的盈利承诺责任人。

诉讼请求主要有两条:其一请求判令确认2016年4月13日蓝色光标第三届董事会第六十八次会议对《关于博杰广告2015年度未达成业绩承诺暨相应股份补偿的议案》所作出的董事会决议无效;其二,请求判令确认蓝色光标同次董事会会议对《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回购相关事宜或者股份赠与相关事宜的议案》所作出的董事会决议无效。而另一份诉状的诉讼请求,则是要求法院撤销上述董事会决议。

一言以蔽之,他们认为自己不应该承担博杰广告的业绩补偿责任。

责任编辑:李孟鹏(QN0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