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空公司超售机票 “权大责小”惹争议

2016-05-04 10:01 滨海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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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标题:航空公司超售机票 “权大责小”惹争议

近来国内部分航空公司“机票超售”事件,造成一些旅客行程延误和连带损失,而航空公司对后续事宜的敷衍处理,屡屡引发旅客质疑。专家认为,部分航空公司在超售机票时“权大责小”,应进一步规范机票超售权责及相应补偿政策。

持票到机场 才知没座位

手持机票,到了机场却被告知没有座位,被拒绝登机。

来自广东湛江的邹女士近日购买了祥鹏航空昆明飞往海口的8L9971次航班的机票。4月26日18时许,邹女士赶到机场办理登机牌时,出现了意想不到的情况,柜台工作人员告知她:“飞机没有座位了,你不能登机了。”同邹女士一样因为祥鹏航空机票超售导致不能登机的,还有另外三名旅客。

航空公司机票超售导致旅客延误、滞留,近期屡现报端。

赔付有“各自标准”

邹女士等人同祥鹏航空柜台工作人员沟通时,对方一直强调机票超售是“国际惯例”,只能赔偿每人200元,航班改签到第二天。同行的王女士还购买了价值1200元左右的水果,在问及这些水果能否代为保存时,航空公司回复称“不能保存”,损坏了也不会赔偿。

据专家介绍,各国航空公司处理“超售”情况时有所不同。清华大学工程管理硕士教育中心执行主任刘大成在国外经历过机票超售。最后,美国达美航空公司赔偿他们三人3147.6美元,折合人民币约2万元,是购买机票价格的4倍。刘大成介绍,目前美国与欧洲机票超售后,一般来说航空公司的权力与义务是对等的。当出现小概率事件时,航空公司的一种方法是以延后补偿拍卖的形式,鼓励已有座位但可延后飞走的乘客获得补偿后腾出座位;另一种方法就是加大补偿力度。

据了解,国外航空公司在旅客购票时,一般会明确告知该票属于超售;国内航空公司往往事前不告知,事后再补偿,补偿标准由航空公司自定。

专家:补偿标准待提高

在机票超售之后,航空公司和订票平台往往处理态度不够积极。中国未来研究会旅游分会副会长刘思敏认为,航空公司超售机票是一种风险对冲,但超售比例不能太高,超售之后对旅客的补偿应该到位。如果航空公司对赔偿标准压低内定,那就需要从法律层面进行界定并处罚。

“机票超售是通过大概率事件实现超额收益,当产生小概率事件时,航空公司应拿出超额收益的一部分补偿受损失的旅客,而不是仅从单次航班的收益考虑。”刘大成建议,民航部门应尽快出台机票超售的补偿标准。据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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