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外接团导游揽钱绝招
小刘表示,一般情况下,国外地接社接到国内转来的团后,会通过卖人头的方式赚钱。
“所谓‘卖人头’就是旅行社把散客卖给导游。”小刘说,如果导游想带散客大团,在接团前就需按每人100欧元的价格支付旅行社的人头费,陈先生参加的那个团一共46人,就需要向旅行社支付4600欧元,而这个钱旅行社组团后会直接将这笔费用转给国外地接社。
绝招一:名正言顺收小费
小刘说,收小费是导游赚钱的方法之一。小费也有两种,一种是会跟团友说按规定或者按惯例每人每天支付导游和司机5~7欧元;另一种则是旅行社明文说明的,按40人15天算,一般有4000欧元左右。记者注意到,在宝中旅发给陈先生等团友的行程附件中,明确说明“小费是司机、导游收入的一部分,此团90欧元/人。”
绝招二:“景点”越卖越贵
“真正导游赚钱的则是向游客卖景点。”小刘说。欧洲没有几个景点是需要收门票,如果你不用坐景点的车或船,景点都是免费。小刘说,“以往旅行社未标明景点收费标准时,我们可以从每人身上收取60到90欧元左右的费用,四五十人就是3000欧元左右。现在由旅行社直接规定收费标准,我们只用将收费跟旅行社对半分就行了。”小刘说。
绝招三:不交费就“惩罚”
“当碰到一些不愿意买票的团友时,我们就会采取‘惩罚’措施。”小刘说,一般会把不同意付费的游客赶下车,让他们在原地等。“待我们逛完景点,再回来接他们。”小刘说,只要搞上一回,再有付费景点时,就会乖乖一起去了。
对于记者提的投诉问题,小刘淡定地说,“投诉?旅行社也参了一脚,就算投诉也没用。”小刘说,旅行社比谁都清楚如果导游不坑游客,他们的生意也做不成,所以,旅行社对散客团是拒绝投诉的。游客不管反映到哪里,都不会有人管。
消费者委员会
记者昨日电话采访消费者委员会法律部靳力娟。靳力娟表示,消费者在投诉时一定要带上合同和相关材料,并明确自己的诉求,消费者委员会会听取投诉方和被投诉方双方的说法后,对该投诉进行处理。若在调查中发现,该旅行社确实存在违规行为,消委会将把该情况反映给旅游部门,旅游部门对该旅行社进行行政处罚。
当记者问及免费景点也收费时,靳力娟表示,由于行程附件也属于合同的一部分,所以附件中明确规定了收费标准,即已向消费者进行说明。但此种自费项目旅行社应事先就向消费者说明,并不是出团前一天才交给消费者,如果行程中有自费景点,在签署的旅游合同中应注明,并应该说明是否要门票,门票费用是多少?
深圳消费者委员会相关人员提醒市民,在签订正式的旅游合同或协议时,一定要仔细阅读,看旅行的线路内容是否得到完整体现,是否存在免责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