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们为什么选择忍耐家暴? 受虐妇女综合征几大症状

2016-03-18 08:58 北京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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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标题:她们为什么选择忍耐家暴

3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正式实施。作为我国首部反家暴法,法律明确了家暴范围,即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

“三八”妇女节当天,北京市二中院发布的调研显示,近一成离婚案件涉及家庭暴力。根据施暴者的特点,家庭暴力可以分为:身体暴力、精神暴力、性暴力、经济暴力和冷暴力等。

家庭暴力是世界范围内重要的危害大众心理健康的社会问题。北美、南美、欧洲、亚洲、非洲许多国家以及澳大利亚,家庭暴力发生率都很高。大多数家暴是由男性配偶向女性配偶施暴。

全国妇联一项调查表明,在中国2.7亿个家庭中,30%存在家庭暴力,施暴者九成是男性;发生在夫妻间的家暴,受害者85%以上是妇女;每年有10万个家庭因此而解体。

难以走出的家暴循环怪圈

家暴循环具有周期性特点,使受暴女性对维持和改善这种暴力关系抱有幻想。这个循环中有四个步骤,不断重复,让受害者一直停留在怪圈之中。

第一个阶段:不安开始增加。两人开始发生细小的冲突,交流出现障碍。受害者开始觉得不安、焦虑和害怕,并且觉得都是自己的错,需要讨好施暴者。

第二个阶段:暴力发生。某个导火线事件之后,暴力发生。

第三个阶段:施暴者道歉并寻找借口。暴力发生之后,施暴者会表现出悔意,经常会说“我就是因为太爱你,太怕你离开我”;“我就是因为太生气,所以才忍不住打了你,我都是因为太嫉妒/太爱你了”;“对不起,我打疼你了,但是我没有很用力,因为我也心疼你”。

第四个阶段:暴力后的“蜜月期”。在暴力之后,施暴者会表现得特别温柔,给受害者制造许多浪漫温馨的幻象,两个人似乎又回到了最甜蜜的时期。受害者会觉得这个男人还是我爱的那个人,他当时打我一定是因为他太生气/太爱我/太嫉妒才一时控制不住,以后就不会了,于是这种关系重新陷入循环。

受虐妇女综合征几大症状

走不出家暴怪圈的女性,往往有受虐妇女综合征的以下症状:

错误的自我价值感 对方的依赖也让受害人感到自己的价值,从而误以为有能力去拯救对方。这样的错误认知给了受害人在暴力生活中继续活下去的勇气和毅力。

青蛙效应 温水煮青蛙式的暴力,一旦习惯到无法离开,剩下的只有无穷无尽的无助和痛苦。

习得性无助 在受暴初期,女性可能有所反抗,但是在对方的软硬兼施下最终妥协。受害者经历多个暴力周期后变得恐惧无助,感到自己无处可逃,习得性无助。

对于暴力的恐惧 施暴者的目的是使她因为害怕挨打而逆来顺受,离开对方随之而来的是更严重的暴力和威胁。很常见的是威胁受害者身边的人,因此女性往往宁可豁出去受难,也不愿连累身边人。一个人生活在无休止的恐惧和压力下,抵抗力便会减弱,很难鼓起勇气去改变现状,除非暴力严重到超过承受底线。

斯德哥尔摩综合征 是指被害者对于施暴者产生情感,甚至反过来帮助对方的一种情结。受害人与施暴者感情依恋,认同施暴者的价值观,无力逃脱,从而顺从对方意愿,可保证自己和孩子的人身安全。

自我价值感降低 多次受暴后,受害者的自我价值感迅速下降。在暴力关系中,施暴者不断贬低和侮辱对方,当受害者听到太多消极评价时,便会变得不自信,认同施暴者的观点,认为除了对方没有人会爱自己,离开施暴者,自己将无法独立生活。一旦这样的负面评价成为思维定势,即使以后离开对方,没有心理辅助的话,这样的无价值感也难以改变。

自责 处在受暴后孤立无援的境地,受害者很容易认同施暴者的指责,认为自己的确做得不对才导致对方动手。在这个阶段,受害者会极力反省自己,努力按照对方的指责改变自己,直到失去自我才想到求助于外界,目的还是“为了不惹对方生气”。

施暴者从小习惯以拳头解决问题

社会心理学认为,人的攻击行为的产生一般受到两个重要因素的影响,一是“模仿”,二是“强化”。施暴者的心理过程有这样几个特点:

家庭的影响根深蒂固 具有攻击行为的人,往往是从父母或者周围人的身上学到了这种解决心理挫败感的最粗暴的方法,比如当他不听话时,父母就暴打一顿,把他修理得老老实实的。他不知道除了殴打和谩骂之外,还有更好的解决问题的办法。他心里只认同一种解决问题的办法:武力,且行之有效。

当他也开始用暴力和攻击行为来解决问题时,如果没有受到及时严厉惩罚或他所攻击的对象向他服软了,其错误心理就会不断受到强化,以后受到挑战和挫折时便会习惯性老拳相向。

夫权和男性特权文化 从文化角度而言,我们处在一个男性主宰的社会,家暴是男性维持对女人权力的一种方式。大部分家暴的目的不是要把妻子打跑,而是要把她牢牢地控制在手掌心。一旦受暴者提出离婚,施暴者会以恐吓、威胁或是更猛烈的暴力来迫使她放弃想法。

我们的社会习惯上要求男人尽量不要表达自己的感情,尤其是不可以表达悲伤、茫然、孤独感等情感,否则就是没出息。但男人可以表达自己的愤怒、攻击性,并以此来替代表达自己的茫然和孤独等情感。

自卑心理 自卑是施暴者共有的、突出的心理特征。在性别角色社会化的过程中,一种潜在的对女性的支配欲、控制欲,使他们将身体力量作为工具。当没有权力或认为权力不够时就会自卑,利用心理或身体上的暴力手段来维持自己的控制,是大部分施暴者共同的特点。

精神分析中有个“心理防御机制”学说,当人在工作中有巨大压力时,碍于社会地位等原因,他会压抑这种不如意,把挫折感转移到他认为可以的时间、场合和对象身上发泄出来。这种幼稚的让心理得到快感的办法要是变成习惯,极容易形成消极的应对方式。

遇到家暴第一时间报警

在遭遇家暴的时候,有很多女性选择了默默忍受,这在一定程度上助长了家暴的疯狂。作为弱势群体的受害方,遇到家暴应该怎么办?

如果是偶尔的家暴,并且仅仅是因为小矛盾促发,家庭关系依然很好,身体和精神没有出现重大创伤,受害者也只是想阻止丈夫对自己的伤害,这时可以寻求长辈、社区组织如居委会或妇女组织的帮助,对丈夫进行教育和劝诫。如果正在遭受暴力伤害,要懂得保护自己,通过报警、呼救等方式阻止暴力的继续发生。

如果遭遇经常性暴力,受害者想结束婚姻关系且协议离婚不成时,可以通过诉讼离婚的途径解除婚姻关系,保护自己。充分的证据是法院支持离婚诉讼请求的重要条件,要注意保留好相关证据,为以后诉讼提供支持。

1、遇到家庭暴力第一时间报警 这样不但可以及时阻止家暴发生,而且警方的出警记录和笔录还可以成为日后离婚诉讼的有力证据。

2、保留医院就诊病历 遭遇家暴后要到医院就诊,将医院的诊断证明、医药费收据以及病历保存好,如果做了伤残鉴定或是需要后续治疗,也要及时把伤残鉴定及后续治疗的票据妥善保管。

3、争取证人证言 父母、朋友、保姆、邻居都可以作为证人,要早作沟通,争取让他们出具支持你的证言。

4、保留物证书证 发生家暴之后,如果存留有相关的物证,或者对方曾写过保证书、忏悔书、承诺书等类似文书,保证以后绝不再施暴,都可以作为证据使用。

责任编辑:刘洪昌(QF0001)  作者:刘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