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哽死被酒友弃废墟 两人被判赔25万

2016-02-28 16:21 北京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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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标题:抛弃猝死酒友 两人被判赔25万

聋哑工友在酒桌上猝死,一起喝酒的文某、陶某怕担责任,将其背到废墟处抛弃。虽然经过调查,二人未被追究刑责,但文某、陶某还是被死者家属告上法庭索要近50万元的赔偿。日前,通州区法院审结此案,判处两人负连带责任,赔偿死者父亲25万余元。

男子哽死被弃废墟

文某、陶某和杨某都是四川老乡,案发前都在通州区永顺镇的一个工地工作。3人偶尔外出一起吃饭喝酒。文某50岁,陶某45岁,死者杨某56岁,是聋哑人。

2014年9月28日下班后,三人来到工地对面的一家小饭馆吃饭。饭桌上,杨某喝掉约六两酒后开始抽烟。“他抽了一会突然趴在饭桌上。我以为他抽风了,心想等过一会就能过去。”一审开庭时,文某回忆。过了七八分钟杨某嘴里吐出白沫,“我把手放他鼻子探探,发现没呼吸了”。

“当时把我们吓住了。”文某称,陶某建议他报警,“我当时说算了,我们是外地来打工的,怕报警说不清楚。”“我说把杨某背出去,别让人发现了,陶某问背哪里啊,我说对面拆迁废墟。”

于是二人把杨某背到饭店对面一个拆迁废墟的僻静处。当晚9点半左右,废墟附近一家水果店的老板发现杨某并报警。之后,警方以涉嫌过失致人死亡,将文某和陶某刑事拘留。经过近一年的调查,2015年8月,通州检察院作出不予起诉决定。之所以不起诉,是因为通州公安司法鉴定中心出具的鉴定书显示,排除杨某暴力死亡,杨某的死因为哽死。

两人愿赔又称无钱

“他们不抢救,还把人扔了,这不是间接杀人吗?”杨某的父亲认为,虽然公安机关没有追究两人的刑事责任,但两人应该承担民事责任,起诉要求被告赔偿各种损失共计49万余元。

提及当初的行为,陶、文二人后悔不已,称害怕偿命才做了傻事。陶某称:“赔不起,家穷。”文某跟着说道:“该赔,但我也赔不起。”

法院判决担责一半

日前,通州法院对此案做出一审判决。法院认为,陶某、文某应对杨某死亡的后果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经鉴定杨某死亡原因系哽死,杨某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自行大量饮酒,应当对其哽死的后果自负相应的民事责任。综上,法院认为陶、文二人应连带承担50%的赔偿责任,向杨某的父亲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等共计25万余元。

开庭时,陶某曾告诉记者,他的母亲和7岁的女儿在汶川地震中遇难。妻子身体不好,在家照顾小儿子,全家就靠他一人。但自己去年胳膊受伤,现在活也不多,一个月干十几天,每天的收入只有150元,“希望少赔点,从工资里一点点扣”。文某称,地震震塌了房子,他贷款10万元盖房子,现在还差6万多元没还,他愿意抵押房子来赔偿。吴青瑜J195

责任编辑:李继业(QF0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