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金并轨政策实施现状
截至目前,已经有北京、云南、甘肃、陕西、湖南、湖北、天津、黑龙江、四川等27个省份公布养老金并轨实施方案,包括广东、北京等19地为“中人”设10年过渡期。据悉,各地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实施办法已经全部出齐。
据北京商报记者梳理,各地均明确,对“中人”实行过渡性措施,保持待遇水平不降低,实行“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制度、中人逐步过渡”的办法。对改革前已退休的“老人”,保持现有待遇并参加今后的待遇调整。对改革后参加工作的“新人”,退休后其基本养老金按新的制度计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两部分构成。对改革前工作改革后退休的“中人”,则在按新制度计发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的基础上,再依据视同缴费年限长短发给过渡性养老金,保持待遇水平不降低。
养老金并轨个人缴费基数怎么算?
根据相关规定,机关及参公管理单位、行政类、公益一类二类事业单位及其编制内的工作人员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单位按本单位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工作人员的个人缴费工资基数之和的20%、个人按本人工资收入的8%缴费。同时建立职业年金制度,个人、单位分别按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的4%、8%缴费,全部计入职业年金个人账户。
例如,山西、云南、辽宁、黑龙江等地明确,机关单位个人缴费基数包括:本人上年度工资收入中的基本工资、国家统一的津贴补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警衔津贴、海关津贴等国家统一规定纳入原退休费计发基数的项目)、规范后的津贴补贴(地区附加津贴)、年终一次性奖金。而上海则在实施办法中规定,个人缴费基数按本人上年度月平均收入确定。
专家认为,个人缴费工资基数计算方案虽然不同,但并无大的差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