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消费,这些“让利”陷阱不得不防!

2016-01-29 11:32 南方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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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标题:春节临近,你的预付卡“卡壳”了吗?

春节前是各类年货、餐饮、旅游、美容美发等行业的消费高峰期,一些商家会借此时段启动销售额的大冲刺,预付卡消费模式的占比也日益增加。但与此同时,随着春节临近,很多消费者之前为获取优惠而办理的预付卡、优惠券,如今不仅遭遇瞬间提价,甚至还被商家直接“封杀”。预付卡到底是“馅饼”还是“陷阱”?

■案例

“卡壳”事件频发

去年底,深圳“水果营行”门店关闭导致消费者的会员卡无法继续使用。目前,各地类似的预付卡消费欺诈事件频发,已经成为一些地方消费投诉的热点。在广州珠江新城工作的白领吴小姐自嘲是“被卡绑架”的消费者,翻开她的卡包,里面有十几张各类会员卡,“这是健身卡、电影卡,还有美发的、吃饭的、洗车的、商场会员的……”,其中绝大部分是预付卡,吴小姐算了笔账,她在这些预付卡上的投入超过了20000元。

最近吴小姐遇到了件“不顺气”的事,此前和朋友去中大北门一间知名西餐厅就餐时,被告知办会员卡并预存500元可以获赠现金券并享受优惠,于是吴小姐开卡并预存了,但之后由于较少去到这一区域,吴小姐有大半年时间没再光顾这家餐厅,等她再次前去就餐时,却被告知她的预付卡已经超过了有效期,里面的资金被冻结,“需要再充值500元激活才能使用”。为了能够使用自己会员卡的余款,吴小姐只好再次充值,“但有种被绑架的感觉,很不好”。

冲着商家的优惠办卡,之后消费却遇到问题的,还有家住广州番禺区的陈先生。陈先生经常光顾小区门口的一家汽车美容保养店,去年这家店推出了会员卡业务,并宣传“充值达到一定金额就可以享受相应的折扣优惠”。陈先生因为习惯了该店的服务,也觉得每次付款比较麻烦,关键还有折扣,于是交了2000元办理了会员卡。但渐渐地,陈先生发现洗车服务水平大幅下滑,而且没过多久单次洗车的价格就比原来上涨了10元,“卡里还有不少钱,也没办法换去其他商家”。

广州市消委会日前在发布2016春节消费提醒时,也专门提到一个关于预付卡的案例。某消费者于2014年8月在某美容中心购买了美容卡,花费约1万元。同年12月,该中心转由新商家经营,新商家承诺可以继续提供服务。2015年初,消费者收到新商家发来的信息,称因员工培训,一周后才可预约。2015年2月7日,消费者致电预约时,新商家却称由于受到行政部门的处罚,不再提供服务。消费者认为该美容中心的名称一直没有变更,新商家应继续提供服务,且其卡内还有余额6000元,遂向市消委会投诉,要求商家提供服务或退款。

■建议

监管设“卡”很必要

预付卡这种“先存钱,后消费”的形式,因为常常有着打折让利、升级服务等卖点,近年占领了不少消费者的钱包。根据中国商业联合会发布的《单用途商业预付卡行业报告(2015)》显示,2014年我国预付卡消费规模达8000亿余元,而且2012-2014年的三年间,预付卡在收银台激活的金额复合增长达到21.43%,而同期通过传统发卡企业售卡点销售的复合增长率还下滑了1.48%。

随着个人预付卡市场形成规模效应,巨大的市场空间令宜家、星巴克等国际巨头也逐渐开始顺应本土化潮流,推出相应的预付卡业务。但就在个人预付卡市场高速发展的同时,也时常能够看到各地都有爆出消费者遭遇发卡企业敛财跑路、霸王条款坑人等消费陷阱事件。

事实上,早在2012年9月,商务部就发布了《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试行)》,要求发卡企业在开展单用途卡业务之日起30日内前往各级商务主管部门备案,并对相关企业实行资金存管制度,按预收资金的一定比例向商业银行存入存管资金,一旦违规,便可对企业形成约束。2015年7月,商务部还就修订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向社会征求意见。

据统计,2014年国内多用途和单用途预付卡销售规模为9068.8亿元,有关部门估算,一半以上的份额已经人民银行批准或商务部备案,但仍有大量发卡行为未纳入监管。据记者了解到,《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要求的对象是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并不包括个体户。而日常生活中消费者遇到预付卡纠纷比较多的,还就是这些餐饮机构、美容院、汽车护理等居民服务业的个体商户。由于缺乏监管,预付卡成了商家和消费者产生纠纷的“温床”。

此外,目前还缺乏针对商家信用的监控体系。记者了解到,目前仅江苏、深圳等少数省市地区试行或者正在规划预付款消费逃逸的企业黑名单公示制度。不过,业内人士认为其所能发挥的作用比较有限。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信用管理专业教授吴晶妹就曾谈到,包括黑名单在内的信用记录应用不够普遍,而且发布不及时、不广泛,公众很难甚至无从知晓。

专家认为,预付卡消费模式在各地已十分普遍,但市场主体发预付卡无准入门槛,相关法规缺乏强制力,事后监管又普遍疲软。这给市场主体通过滥发预付卡大肆圈钱、非法集资、恶意诈骗等提供可乘之机。杜绝预付卡乱象首先应建立在广泛的备案摸底基础上,将街头巷尾的“小店”纳入监管范围,也有业内人士建议要制定和实施预付卡发行审核制度,由商务部门负责发卡主体的资格审核,将发卡主体的短期偿债能力、商业履约情况、社会信用水平等要素纳入审核范畴。

■提醒

充值金额别太大

去年11月,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情况的报告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报告显示,一些新的消费领域缺乏有效规制,预付卡消费领域问题突出。报告指出,预付卡消费是由消费者一次性支付费用,经营者分次提供商品或服务的消费模式,存在一定风险。一是发行预付卡的企业量大面广,涉及资金较大,个别商家利用其变相融资、集资甚至诈骗;二是约定不明导致服务缩水。

目前,消费者遇到预付卡消费纠纷时,主要还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就前述广州市消委会提及的预付卡案例而言,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1条规定,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因原企业分立、合并的,可以向变更后承受其权利义务的企业要求赔偿。广州市消委会分析,消费者以预付卡的形式购买了美容中心的服务,该中心转让后,新商家仍以原店名对外经营,且也曾承诺继续为旧会员提供服务,即表示新商家承接了原美容中心的权利义务。对于新商家借故拒绝为旧会员提供服务的行为,消费者可以投诉至消费者热线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随着春节的临近,节前也是各类年货、餐饮、旅游、美容美发等行业的消费高峰期,一些商家会借此时段启动销售额的大冲刺,预付卡消费模式的占比也日益增加。有的商家会利用消费者贪图便宜的心理,以能给出更多优惠为诱饵,诱导消费者先付款、后消费。但是,预付方式容易让消费者处于被动地位,丧失主动权,再加上商家服务水平参差不齐、部分商家信用缺失等原因,所谓优惠很有可能变成陷阱。

因此,广州市消委会提醒消费者慎重购买预付卡,建议消费者要结合实际消费能力与消费需求,慎重选择美容美发、健身娱乐等经营者推出的优惠服务或商品。购买预付卡时要谨防经营者附加不利于消费者的条件,注意保存发票、银联单等凭证,充值金额不宜过大,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南方日报记者 钱玮珏

■贴士

春节消费,这些“让利”陷阱不得不防!

除了预付卡“暗藏玄机”外,在春节消费高峰期,商家们推出的打折、返券、送赠品、有奖销售等一系列“让利”活动中还容易藏着不少消费陷阱。近日,广州市消委会发布的2016年春节消费提醒,就针对春节消费推出防陷阱攻略,提醒广大消费者做到理性消费、依法维权。

“买满就送”暗藏玄机

广州市消委会提醒消费者,不少商家推出的“买满就送”暗藏玄机,常需要消费者再买小额商品凑单才能参与活动,但早已暗中将各类小额商品提价,消费者因而难以获得活动宣称的所谓折扣。有些商家给出的赠券、折扣券的使用限制多,包括限型号、限品牌、限数量、限时间、限价格、不设找零等。

消协提醒:在节日消费时切莫因贪图便宜而因小失大,务必擦亮眼睛,谨遵“货比三家、按需消费、索要票据、确保安全”的原则。避免盲目消费,不要轻信某些销售人员的夸张宣传。理性对待促销,建议消费者仔细研究活动细则、用券条件。

虚构原价假打折

一些商家采取虚构原价假打折的手段,先把商品提价再佯装返利赠券。有的商家则打着“全市最低价”的噱头,诱导消费者购买。有的商家在百货商场内的柜台或超市门口开展“凭小票免费抽奖”活动,由于把百货商场、超市的购物小票作为抽奖条件,容易让消费者误以为是商场或超市举办的活动,但奖品一般是以二折或三折的价格购买饰品玉器等,而且标价远高于其市场价值或者商品难以鉴定真假,以致不少消费者因贪便宜而赔了大钱。

消协提醒:警惕商家以“打折商品不予退换”为借口侵害消费者的合法权益,降价商品和赠品并非“处理品”,应享受与正常商品同等的售后服务保障。

打着赠品旗号处理伪劣次品

节日期间消费者还需要注意的是,部分商家以低廉的价格销售换季商品,但由于不是当季产品,消费者在购买后并不能立即使用,等到消费者可以使用时,却已经超过了“三包”期限,遇到问题难以追究商家的“三包”责任。还有部分商家以次充好,打着奖品、赠品的旗号处理伪劣次品,并且不提供发票。

消协提醒:消费者要养成保留票据的习惯。要注意索取和保存发票等票据,同时查看上面是否注明了消费项目、价格、数量等。如有赠品,应要求销售人员将赠品名称、型号等一并在有效票据上注明。如发生纠纷,及时凭有效票据致电12345热线。如遇价格欺诈,可向物价部门或12345热线举报。 南方日报记者 钱玮珏

■链接

2015年,哪些糟心事成为消费投诉热点?

2015年,哪些事成为消费投诉热点?中国消费者协会1月25日公布了2015年全国消协组织受理投诉情况,远程购物投诉高发,跨国跨境投诉成为新热点。此外,食品安全问题仍是消费投诉热点,快递类、汽车类投诉也大幅增加。值得注意的是,去年健身服务类投诉5137件,这是健身服务首次进入服务大类投诉前十位。中消协副秘书长董祝礼表示,这体现出全民健身意识正在兴起,但健身行业还存在不规范的现象,亟待相关部门出台相应政策进行管理。

远程购物投诉高发

以网络购物、电视购物为代表的远程购物成为消费者投诉的多发领域。2015年,全国消协组织受理远程购物投诉约2万件,占销售服务类投诉的近七成。除了电商平台和电视购物外,刷爆朋友圈的微商也正在成为消费投诉的难点。董祝礼介绍,由于大部分微商是个人对个人的交易行为,且微商纳入政府监管的时间并不长,尚存在很多问题。一是微商缺乏信用保证体系,如出现消费纠纷,消费者维权难;二是一些微商存在虚假宣传行为,实物与宣传不符;三是部分微商的“积赞”等活动难以兑现承诺。

跨国跨境投诉成为新热点

“海淘”变热了,问题也随之而来。跨境电商、海外代购等消费形式不断兴起,跨国跨境消费投诉呈现激增态势。董祝礼说,由于我国跨境消费维权机制尚未建立,跨境消费维权难度很大。他介绍,在跨境旅游中,部分旅行社、导游利用信息不对称欺诈消费者或强制消费者购物;跨境电商代购商品的质量存在问题,且跨境商品的售后服务不完善。

预付卡消费欺诈成顽疾

目前,各地类似的预付卡消费欺诈事件频发,已经成为一些地方消费投诉的热点。董祝礼表示,预付卡消费领域中,部分经营者利用其变相融资、集资、诈骗甚至跑路;同时,存在服务与宣传不符,服务缩水的现象;还有的经营者利用不合理格式条款限制预付卡使用期限,甚至排除消费者退卡权利。

消费者信息安全难保障

不少消费者反映,购买商品后,不断收到商家的广告“轰炸”,还有的消费者因为泄露了个人信息,而被不法分子诈骗。个人信息安全成为2015年消费投诉的热点之一。董祝礼说,消费者信息泄露的发生,一是由于经营者没有采取有效措施保障消费者信息安全;二是部分经营者利用消费者个人信息牟利。新修正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经营者及其工作人员对收集的消费者个人信息必须严格保密,不得泄露、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新华

责任编辑:刘洪昌(QF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