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非法集资案件中开始出现保险从业人员利用身份之便,以高额回报为诱饵,虚构险种、制作假保险单证欺骗消费者。市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醒,投资者对“高额回报”保险产品需提高警惕,买保险后应取得正规的保险合同和保费发票,对于私人性质或非正规渠道的理财销售行为,应坚决抵制。
客户买保险的钱 代理人私自拿去投资
据中国保监会披露的案件,近期,投保人张先生投诉称,其购买某保险公司产品后,保险销售人员李某向他推荐了一款年化收益可达12%的理财产品。张先生以为是保险公司的产品,未详细了解便同意办理。一年后,李某称资金出现问题,本金无法给付。此时,张先生才发现,用于理财的资金并未交到保险公司,而是被某基金公司用于投资。目前,该基金公司因涉嫌非法集资已被公安部门立案侦查。
“据推算,绝大多数超过10%收益的保险理财产品,都是按照复利计算出来的,而不是每年都按照10%的收益计算。”市处非办相关负责人表示,一般情况下,保险公司的资金较充足,即使缺钱也可以取得低息银行贷款,没有向社会公众募资的需要。
买保险要查证 小心代理人钻漏洞
“保险领域涉嫌非法集资活动的表现主要分为四种手段。”市处非办相关负责人介绍,一是保险机构工作人员或销售人员利用职务便利或公司管理漏洞,假借销售保险名义、制售虚假保险单证或理财协议,向社会公众给予或承诺给予高额回报并非法吸收资金;二是通过认领股份、入股分红等方式非法集资;三是利用现代电子网络技术构造的“虚拟”保险产品非法集资;四是利用保险产品进行传销或秘密串联的形式非法集资。
“保险消费者防范非法集资,要做到‘两查两配合’,即查产品、查单证,配合做好缴费,配合做好回访。”“查产品”就是买保险时通过网上查证(中国保监会、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以及保险公司网站),或致电保险公司核实所购买保险产品的真假。在交费后要求销售人员及时提供正式保单和保费发票,真保单上有保险公司印章且为电脑打印,不应有人为改动、手写的地方。对于“白条”或非保险公司收据,应坚决拒收。当消费者所交保费超过1000元时,应选择银行以转账方式或者到保险公司营业场所缴纳,不要随意将现金交给公司人员。
若购买分红、万能、投连等新型保险产品,应积极配合公司回访,如未接到回访,或者发现从业人员存在非法集资嫌疑的,可以通过网络、电话、信件等方式向保险监管部门进行举报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