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宋时期闹市“飙车”严重者可判流放

2016-01-26 18:05 北京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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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代将仪制令刻于石碑上

唐宋时期,对水上行船也有规定

■ 杨昌平

随着春运的到来,城市的道路交通压力日益明显。此时,对于行人和车辆来说,遵守交通规则、文明通行无疑是最好的选择。

作为文明古国之一,我国目前的交通规则与古代社会制定的交通礼仪是一脉相承的。陕西省略阳县灵岩寺博物馆收藏有南宋“仪制令”石碑。这块宋代“仪制令”石刻高约60厘米、宽约40厘米,刻有“贱避贵、少避长、轻避重、去避来”12个大字。这正是用于规范当时行人与马车通行的礼仪规定,它也体现了尊敬老人、为他人着想的理念。

“仪制令”兴起于唐代,不过当时只是出现于文书中。到了宋代,朝廷下令京都开封及各州城内主要交通路口悬挂木牌或放置石碑,上书“仪制令”作为交通规则。因此,灵岩寺博物馆的“仪制令”石刻是非常珍贵的文物,它记录了当时社会生活的真实风貌。

同当前社会一样,“仪制令”不仅是当时的交通规则,也是解决交通冲突的依据。

1 靠右行:唐朝初创的行进原则

如今开车上路,英国等部分国家靠左行驶,而包括中国在内的部分国家则是靠右行驶。靠左还是靠右,与当地人民的生活习惯有着莫大的关系。我国靠右行的规则最初由军队设立,古代战士都是用右肩扛着兵器,当两支队伍在行进中相遇时,为避免兵器相撞,都自动靠右行走,把左面让给迎面而来的军队。到了唐代,“右侧通行”有了明文规定。

为何在唐代会出现呢?这要从唐代的道路建设说起。唐代重视道路建设,唐太宗即位不久就颁下诏书,在全国范围内保持道路的畅通无阻,对道路的保养也有明文规定,不准任意破坏,不准侵占道路用地,不准乱伐行道树,并随时注意保养。唐朝重视驿站管理,传递信息迅速。紧急时,驿马每昼夜可行500里以上。“一骑红尘妃子笑,无人知是荔枝来”,就是唐朝利用驿马运送荔枝的描述。

唐朝的长安、成都、扬州、洛阳等城市人口众多,非常繁华,长安人口更是超过百万,城市道路建设也很具代表性。长安的道路网是棋盘式,南北向14条街,东西向11条街,位于中轴线的朱雀大街宽达150米,街中80米宽,路面用砖铺成,道路两侧有排水沟和行道树,布置井然,气度宏伟。长安城内的道路是将泥土和沙子相混夯实,为了防尘,再铺上细沙,铺撒沙堤的沙子来自长安城东的浐河。唐诗云:“长安大道沙为堤,早风无尘雨无泥”。而野外的道路则分为两种,一种叫“驿道”,也就是官方修建的,运粮、行军、送递文书的道路,有点像现在的国道。另外一种道路就是地方修的道路,或者自然踩出来的路,好一点的地方路铺了石板,差一点的就是土路。

因为交通发达,人口众多,城市里就会出现一些交通状况,唐太宗时的中书令马周就提出了右侧通行的规定。据《新唐书》卷98《马周传》载:“先是,京师晨暮传呼以警众,后置鼓代之,俗曰‘鼕鼕鼓’;……城门入由左,出由右;飞驿以达警急;纳居人地租;宿卫大小番直;截驿马尾;城门、卫舍、守捉士,月散配诸县,各取一,以防其过,皆周建白。” “入由左,出由右”,其实就是“右侧通行”的规则。马周之所以制定“右侧通行”规则,缘于守城士兵要在城门或街道关口上检查行人及过往车辆,而过往行人和车辆无左右之分,显得杂乱无章,检查起来很不便利。

除了陆路交通,唐代对水上行船也有规定。为防止船只碰撞,唐律中规定:“或沿泝相逢,或在洲屿险处,不相回避,覆溺者多,须准行船之法,各相回避,若湍碛之处,即泝上者避沿流之类,违者,各笞五十”。这里的行船之法,类似于现代社会的水上交通规则,“泝上者避沿流”,也就是上行回避下行的行船原则。如果违反,就要用竹板或荆条拷打脊背或臀腿五十下。后来唐太宗听说脊背是人的经脉聚集处,因此改为打屁股。

责任编辑:傅昱佳(QF0007)  作者:杨昌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