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艺谋导演的《印象·刘三姐》涉及此案
多份证据显示,虽然丁磊是以一尺水公司的名义借款1亿元,但钱都汇入了丁磊个人账户或其他账户。丁磊用这笔借款去做了什么?
借款方为一尺水公司和红树林公司,出借方为王杰的借款合同中写明,借款方的借款目的是收购广西维尼纶集团有限公司股东持有的该公司股份。
广西维尼纶集团坐落于广西文化名城刘三姐故乡宜州市。据该集团官网介绍,2001年6月,该集团组建桂林广维文华旅游文化产业有限公司。
广维文华公司打造出国内首个利用大自然做剧场、用真山真水做舞台展示民族风情的演出项目《印象·刘三姐》。项目由张艺谋担任总导演,2004年正式公演后好评如潮,之后云南丽江等地陆续出现由张艺谋执导的“印象系列”。
联系上市公司丁磊两次欲卖“刘三姐”
广西维尼纶集团注册资金7000万元。2012年5月9日,广西红树林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向维尼纶集团全体股东(出资人)发出《关于收购广西维尼纶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的函》。
红树林公司成功收购了维尼纶集团87.77%的股份。之后,广西红树林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更名为广西印象刘三姐旅游文化产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当时,文化旅游产业正是资本市场炒得很热的概念点。购买维尼纶集团股权一年后,丁磊打算将股权转让给上市公司索芙特(18.15, 0.35, 1.97%)。
根据索芙特公司2013年9月公布的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索芙特公司面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10多亿元,用于购买运营《印象·刘三姐》的广维文华公司全部股权。
根据索芙特公司的测算,此次发行完成后,广维文华成为索芙特的全资子公司,广西印象刘三姐公司可获得转让收益2.43亿元。
2014年11月15日,计划因广西印象刘三姐公司的财务问题搁浅。11天后,另一家上市公司太原天龙集团(40.850, -0.49, -1.19%)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称拟以现金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方式收购广维文华公司全部股权。
公告中提到,广维文华实际控制人丁磊有“迫切的流动资金需求”。但2014年2月23日,此事又因天龙集团自身的财务问题终止。
案发丁磊被诉索赔1亿
2014年3月18日,太原天龙集团更名为山西广和山水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5月7日,山水文化宣布,该公司第二大股东绵阳耀达投资有限公司与北京六合逢春文化产业投资有限公司签署股份转让协议,将所持的18107160股无限售流通股(占股本总数的8.94%)转让给六合逢春。
六合逢春当时的法定代表人正是丁磊(注:今年4月16日变更为黄俊冬)。记者通过工商部门了解到,这家公司成立于2014年4月2日,即与绵阳耀达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之前一个月。
2014年5月14日,山水文化第一大股东黄国忠与第二大股东北京六合逢春文化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丁磊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约定丁磊将借助自身资源及渠道,依托上市公司平台发展旅游文化业务。
2014年5月16日,山水文化发布公告,称公司董事会召开会议决定聘任丁磊为总经理。
但丁磊当上上市公司总经理后并未消停,直到出现本文开头所述一幕。
如今,一尺水公司已将丁磊起诉到南宁市中级法院,要求确认丁磊以一尺水公司名义签订的前述协议无效、抵押登记无效,并向丁磊索赔一亿多元。
北京大学[微博]法学院教授刘凯湘接受《法制晚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纠纷案 件中涉及刑事犯罪若干程序问题的处理意见》规定,在民事案件审理中发现涉嫌犯罪,且该刑事犯罪嫌疑案件确认的事实将直接影响民事案件纠纷案件的性质、效 力、责任承担的,法院应裁定中止审理,等待刑事程序终结后再恢复审理。
“目前丁磊方正在积极配合公安机关查明案件事实以正视听”,“公司向公安机关进行过问询,截至目前尚未通过正常渠道取得公安部门出具的关于丁磊事项的书面文件”,“后续公司将继续核查并关注上述事项,如有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但广西南宁办案警方的一位负责人明确告诉《法制晚报》记者,因为找不到丁磊,从去年12月初网上通缉此人至今;立案至今,没有任何单位向办案警方询问过。
这位负责人还表示,网上通缉信息全国联网,如有正当理由,在全国任一公安机关均可查询。当时查,当时出结果,不需要办案警方再出具书面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