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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募基金运作管理规则迎系统性优化

2026-10-14 14:04 中国商报

来源标题:公募基金运作管理规则迎系统性优化

目前,中国证监会正在就《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及配套规则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6年11月8日。

中国证监会表示,此次修订是落实《推动公募基金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推动行业从“规模增长”迈向“质量提升”的重要制度安排,突出以投资者为本,聚焦公募基金产品投资运作中的痛点和堵点,着力推动行业回归“受人之托、代客理财”的本源,切实提升投资者获得感。

基金成立门槛下调

征求意见稿显示,股票基金、混合基金、FOF(基金中基金)等多类基金的成立门槛从规模2亿元、份额2亿份,分别降低至5000万元、5000万份;债券基金、货币市场基金、同业存单基金等固收类基金成立门槛保持不变。这是本次修订中最受市场关注的调整之一。

新闻时评人、影响力研究院品牌与 IP委员会副主任高承飞认为,此举增强了逆周期布局能力,也让产品成立更多依托真实投资需求,遏制“帮忙资金”凑规模现象。

全联并购公会信用管理委员会专家安光勇表示,在当前全球评级机构及部分海外机构对资产定价保持谨慎的情况下,此举有助于丰富权益产品供给,吸引保险、养老金等中长期本土资金入市,提升资本市场的直接融资能力与稳定性。

“从整体来看,本次修订是管理办法时隔12年的系统性调整,核心导向是推动行业从‘规模增长’转向‘质量提升’,着力回归‘受人之托、代客理财’的本源。降低基金成立门槛正是这一导向的具体落子——让产品基于真实需求,而非数字游戏。”高承飞对记者说。

摩根资产管理中国表示,本次修订后,基金管理人能够更好地在市场低位逆周期布局,体现公募基金稳定市场的逆周期价值。同时,成立门槛下调有望弱化行业对基金首发规模的片面追求,让产品募集更贴合真实投资需求,逐步扭转行业“重首发轻持营”的现象,引导行业重心聚焦持续营销与客户陪伴服务。

投基上限提高至30%

在资产配置灵活性方面,征求意见稿明确,对完全复制指数的被动指数基金,适度豁免收购举牌、短线交易、减持等限制。同时,允许 FOF投资 ETF联接基金,以更好发挥 FOF资产配置功能;将“固收+”基金投资其他基金的比例上限从10%提高至30%,支持“固收+”等含权中低波动型产品更多通过股票型ETF等基金实现增值;明确基金投资REITs按照证券投资进行管理。

高承飞表示,优化指数基金监管,提升运作效率。对完全复制指数的被动指数基金,适度豁免收购举牌、短线交易、减持等限制。这是基于其“不以控制上市公司为目的”的特点作出的差异化安排,有助于扩大产品容量、降低跟踪误差,拓宽创新空间,完善资产配置工具。

业内人士认为,上述安排有助于拓宽公募基金投资工具和策略空间,提升产品资产配置能力,更好地满足养老金、保险资金、居民长期理财等多元需求。公募基金不仅要提供单一资产产品,更要提供与投资者生命周期、风险偏好、收益目标相适配的综合解决方案。

安光勇对记者表示,当前国内宏观经济面临多重结构性调整压力。外围地缘政治摩擦与产业链重构,也对资本市场流动性形成考验。在这一背景下,放宽指数基金限制、提高投基比例上限,实质是为中长期资金入市拓宽通道,通过制度改革补齐监管短板。

强化投资者利益优先

投资者保护是本次修订的另一条主线。征求意见稿完善“迷你基金”监管要求,基金管理人如选择持续运作“迷你基金”,需承担基金运作的固定费用成本,并要求建立基金产品规模过低的强制退出机制,切实保护持有人利益。

同时,优化发起式基金退出要求,删除现行关于发起式基金成立满3年规模不足2亿元须终止基金合同的规定,提升持有人大会治理效率。

不仅如此,征求意见稿还要求基金管理人应当结合自身投资管理能力,以及市场容量、流动性、估值水平等因素,强化基金产品逆周期布局管理,基金管理人不得通过同一销售渠道布局多只同类风格的基金产品,诱导投资者短期、频繁申赎。

此外,征求意见稿进一步明确要求基金管理人应当建立健全投资授权制度和决策流程,加强研究支持和公平交易管理,强化研究、投资和交易之间的监督制衡;同时要求坚持长期、价值、理性投资,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投资风格稳定性。

高承飞认为,这是一次在“强监管”与“促创新”之间寻求平衡的制度升级。安光勇则从“放管结合”的角度解读:监管将严管“风格漂移”和“押注赛道”提升至规章层面,并要求明确混合基金配置比例,旨在切实保护投资者权益,杜绝过度投机。

中国证监会表示,以此次修订为契机,公募基金行业将进一步夯实合规风控基础,提升专业投资能力,强化投资者利益优先,推动产品更加清晰、运作更加规范、投资更加稳健、生态更加健康。

责任编辑:李慧英(QZ0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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