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一个让我毫不费力日入3000+的野路子”“加入集合打新一个月了,收益……”“打新还可以这样玩,不中签也能薅羊毛”。在一些平台上,类似“集合打新”的推送并不少见,话术包装极具诱惑力,从而吸引了不少小白投资者的关注。
今年以来,A股打新市场情绪持续升温。“大肉签”越来越多,类似上述的“集合打新”模式在社交平台上悄然走红。
它号称能解决“中签难”的痛点,让“常年不中签的人”也能分享打新收益。这究竟是创新玩法,还是一场精心包装的骗局?参与“集合打新”真能分一杯羹吗?新京报记者近日深入多个“集合打新”社群,试图揭开其中的真相。

集合打新宣传图截图
从“拼运气”到“拼人头”
新京报记者发现,一个打着“集合打新”旗号的组织运营着多个矩阵账号。记者通过不同公众号入口进入的两个社群,一个目前有220多人,一个是100人出头,虽然群名各不相同,但群内推荐的“助理”为同一批人。
根据宣传,所谓集合打新,大家一起申购新股。只要团队内有人中签,不论是不是自己中签,都可以根据个人申购新股的配号数量参与分享收益率。
听起来确实挺美好,但利益分配对于中签人来说很是苛刻。中签人自己拿10% ,平台拿30%,剩下的60%给此次参与打新并提交配号的参与者分。
群内一位合伙人发布的截图显示,在近期宇树科技的打新中,1735名客户参与此次集合打新,其中2人中签,“等着上市后,大家都能分到钱”。该合伙人自称“从2019年开始做这个业务,团队里几乎每次都有人中签”,目前参与人数已有3000多人。
那么,发起这个行为的组织方,真正目的是什么?难道仅是追求时有时没有的分成收益?是不是还有下一步的动作?
参与者过千人 人均收益有限
记者了解到,参与“集合打新”首先需要联系助理报名,报名时需要提供姓名、身份证号、银行卡号等个人敏感信息。其次,需要签署一份协议,而协议中关于违约责任条款颇为“讲究”。
协议规定,如果投资者中签后隐瞒事实、拒不划转收益或是逾期划转,除需按协议约定足额划转应付收益外,还需按应付收益金额的每日千分之三支付逾期违约金;逾期超过7个交易日的,甲方应额外支付应付收益的30%作为惩罚违约金。
同时,协议也规定了组织方的违约责任——若平台不按时分配利润,且经过投资者多种形式催促(微信、电话、短信等),投资者有权按照逾期未付款项的3倍追究平台的违约责任。
当记者问及,如果新股破发亏损了该怎么办时,相关工作人员表示,“目前还没有出现这种情况,如果破发了可以用下次的收益弥补。”其还表示,如果中签的投资者没有钱,他们可以垫付中签缴款资金。
此外,记者注意到,如果参与的人能达两三千人,人均获得收益其实有限。不过,这也是对方吸引普通投资者的一个噱头,所谓的“稳稳的幸福”。比如,一个引流账号写的是“5年打新一次没中过,大锅饭第一餐,显示收入7.6元。”
协议显示的企业经营异常
更值得警惕的是,协议中的乙方“深圳市创富支点投资有限公司”。企查查信息显示,该公司成立于2016年1月,注册资本为6000万元。所属行业为商务服务业,经营范围包含投资兴办实业,投资咨询,房地产信息咨询,为酒店提供管理服务等。
但公开信息显示,2026年6月1日,该公司已被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南山监管局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是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联系。
一个连注册地址都联系不上的公司,如何保障数千名参与者的收益分配?
律师
私下收益共享协议难获法律保护
虽然号称“不中签也能薅羊毛”,但也有群友表达了质疑,“都是玩诚信合作的,你这需要提供太多个人信息有点尴尬。”也有人质疑,“我们要每天乐此不疲地打新股,还要提供个人账户信息,然后还要给你们团队输血,我们图啥呢?”
针对“集合打新”模式,更有多位律师给出了明确的风险警示。
北京寻真律师事务所主任王德怡律师表示,根据《证券法》及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的相关规定,证券账户实行实名制,禁止出借账户或借用他人账户。虽然投资者“自行申购”,但将配号集中并由组织者统一核对、统一分配中签收益,本质上构成了一种未经监管批准的集资合伙投资/私下资产管理行为。
他进一步表示,此类私下协议很可能因违反证券监管公序良俗或强制性规定,被法院认定为无效合同。而且法律履约保障几乎为零:一旦你的配号中了“大肉签”(单签收益几万元甚至十几万元),你选择不拿出收益分享,或者别人中了签选择隐瞒并“退群跑路”,没有任何机构能强制执行或冻结对方的账户。诉诸法院时,法院往往认定此类私下赌博性质或违规聚资行为自负损失。
德恒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律师尹传志认为,这种集合打新的模式虽然抓住了散户单独打新中签难的痛点,但收益分配规则只靠社群约定,在没有第三方监管的情况下,信用风险很高。“从合规角度来看,组织者通过公众号、网络社群等面向不特定投资者招募参与者,持续组织集合打新活动并固定抽取运营费用的行为,有被认定为非法证券活动的风险。”
尹传志还表示,按照安排,新股中签配售权益专属证券账户登记持有人,场外私下约定转让、共享中签收益,和新股配售制度初衷是相违背的。一旦后续出现收益截留、分配纠纷,这类私下收益共享协议在司法实践中也很难得到法院完整保护,投资者维权难度很大。
尹传志建议,普通投资者要谨慎参与这类集合打新互动。“特别是不要轻信社群、自媒体宣传的各类民间自发组队投资模式,尽量远离通过网络公开招募陌生人、组织者抽取固定比例分成的商业化集合打新活动,避免出现组织者截留收益、失联跑路,投资者损失难以追回的局面;同时保护好自身证券账户信息,不要随意向陌生主体上传账户申购记录、新股配号等敏感信息,避免出现隐私泄露或被骗风险。”
北京中银律师事务所律师陈三营强调,个人未经批准从事证券资产管理业务,组织他人参与并承诺收益分成、代客操作等,还可能涉嫌非法经营罪。
陈三营表示,目前一方面监管趋势对证券合规要求日益严格,难免面临行政处罚;另一方面“集合打新”无论什么样模式,什么样的宣传说法,其合规合法空间几乎没有,远离各类模式的“合作打新”,尤其警惕各种承诺“保本”“兜底”或者各类表示即使没中签仍能分红的说法宣传,因为投资参与者之间未形成书面的协议和责任约定,面临资金安全和触犯相关法律法规风险,或者陷入骗局再去追索钱款为时已晚。“投资者应通过本人账户合规申购新股,远离任何形式的‘集合打新’模式。”
就律师和投资者的质疑,记者拨打了协议上显示公司预留的电话,无人接听。
“分享一个让我毫不费力日入3000+的野路子”“加入集合打新一个月了,收益……”“打新还可以这样玩,不中签也能薅羊毛”。在一些平台上,类似“集合打新”的推送并不少见,话术包装极具诱惑力,从而吸引了不少小白投资者的关注。
今年以来,A股打新市场情绪持续升温。“大肉签”越来越多,类似上述的“集合打新”模式在社交平台上悄然走红。
它号称能解决“中签难”的痛点,让“常年不中签的人”也能分享打新收益。这究竟是创新玩法,还是一场精心包装的骗局?参与“集合打新”真能分一杯羹吗?新京报记者近日深入多个“集合打新”社群,试图揭开其中的真相。

集合打新宣传图截图
从“拼运气”到“拼人头”
新京报记者发现,一个打着“集合打新”旗号的组织运营着多个矩阵账号。记者通过不同公众号入口进入的两个社群,一个目前有220多人,一个是100人出头,虽然群名各不相同,但群内推荐的“助理”为同一批人。
根据宣传,所谓集合打新,大家一起申购新股。只要团队内有人中签,不论是不是自己中签,都可以根据个人申购新股的配号数量参与分享收益率。
听起来确实挺美好,但利益分配对于中签人来说很是苛刻。中签人自己拿10% ,平台拿30%,剩下的60%给此次参与打新并提交配号的参与者分。
群内一位合伙人发布的截图显示,在近期宇树科技的打新中,1735名客户参与此次集合打新,其中2人中签,“等着上市后,大家都能分到钱”。该合伙人自称“从2019年开始做这个业务,团队里几乎每次都有人中签”,目前参与人数已有3000多人。
那么,发起这个行为的组织方,真正目的是什么?难道仅是追求时有时没有的分成收益?是不是还有下一步的动作?
参与者过千人 人均收益有限
记者了解到,参与“集合打新”首先需要联系助理报名,报名时需要提供姓名、身份证号、银行卡号等个人敏感信息。其次,需要签署一份协议,而协议中关于违约责任条款颇为“讲究”。
协议规定,如果投资者中签后隐瞒事实、拒不划转收益或是逾期划转,除需按协议约定足额划转应付收益外,还需按应付收益金额的每日千分之三支付逾期违约金;逾期超过7个交易日的,甲方应额外支付应付收益的30%作为惩罚违约金。
同时,协议也规定了组织方的违约责任——若平台不按时分配利润,且经过投资者多种形式催促(微信、电话、短信等),投资者有权按照逾期未付款项的3倍追究平台的违约责任。
当记者问及,如果新股破发亏损了该怎么办时,相关工作人员表示,“目前还没有出现这种情况,如果破发了可以用下次的收益弥补。”其还表示,如果中签的投资者没有钱,他们可以垫付中签缴款资金。
此外,记者注意到,如果参与的人能达两三千人,人均获得收益其实有限。不过,这也是对方吸引普通投资者的一个噱头,所谓的“稳稳的幸福”。比如,一个引流账号写的是“5年打新一次没中过,大锅饭第一餐,显示收入7.6元。”
协议显示的企业经营异常
更值得警惕的是,协议中的乙方“深圳市创富支点投资有限公司”。企查查信息显示,该公司成立于2016年1月,注册资本为6000万元。所属行业为商务服务业,经营范围包含投资兴办实业,投资咨询,房地产信息咨询,为酒店提供管理服务等。
但公开信息显示,2026年6月1日,该公司已被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南山监管局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是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联系。
一个连注册地址都联系不上的公司,如何保障数千名参与者的收益分配?
律师
私下收益共享协议难获法律保护
虽然号称“不中签也能薅羊毛”,但也有群友表达了质疑,“都是玩诚信合作的,你这需要提供太多个人信息有点尴尬。”也有人质疑,“我们要每天乐此不疲地打新股,还要提供个人账户信息,然后还要给你们团队输血,我们图啥呢?”
针对“集合打新”模式,更有多位律师给出了明确的风险警示。
北京寻真律师事务所主任王德怡律师表示,根据《证券法》及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的相关规定,证券账户实行实名制,禁止出借账户或借用他人账户。虽然投资者“自行申购”,但将配号集中并由组织者统一核对、统一分配中签收益,本质上构成了一种未经监管批准的集资合伙投资/私下资产管理行为。
他进一步表示,此类私下协议很可能因违反证券监管公序良俗或强制性规定,被法院认定为无效合同。而且法律履约保障几乎为零:一旦你的配号中了“大肉签”(单签收益几万元甚至十几万元),你选择不拿出收益分享,或者别人中了签选择隐瞒并“退群跑路”,没有任何机构能强制执行或冻结对方的账户。诉诸法院时,法院往往认定此类私下赌博性质或违规聚资行为自负损失。
德恒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律师尹传志认为,这种集合打新的模式虽然抓住了散户单独打新中签难的痛点,但收益分配规则只靠社群约定,在没有第三方监管的情况下,信用风险很高。“从合规角度来看,组织者通过公众号、网络社群等面向不特定投资者招募参与者,持续组织集合打新活动并固定抽取运营费用的行为,有被认定为非法证券活动的风险。”
尹传志还表示,按照安排,新股中签配售权益专属证券账户登记持有人,场外私下约定转让、共享中签收益,和新股配售制度初衷是相违背的。一旦后续出现收益截留、分配纠纷,这类私下收益共享协议在司法实践中也很难得到法院完整保护,投资者维权难度很大。
尹传志建议,普通投资者要谨慎参与这类集合打新互动。“特别是不要轻信社群、自媒体宣传的各类民间自发组队投资模式,尽量远离通过网络公开招募陌生人、组织者抽取固定比例分成的商业化集合打新活动,避免出现组织者截留收益、失联跑路,投资者损失难以追回的局面;同时保护好自身证券账户信息,不要随意向陌生主体上传账户申购记录、新股配号等敏感信息,避免出现隐私泄露或被骗风险。”
北京中银律师事务所律师陈三营强调,个人未经批准从事证券资产管理业务,组织他人参与并承诺收益分成、代客操作等,还可能涉嫌非法经营罪。
陈三营表示,目前一方面监管趋势对证券合规要求日益严格,难免面临行政处罚;另一方面“集合打新”无论什么样模式,什么样的宣传说法,其合规合法空间几乎没有,远离各类模式的“合作打新”,尤其警惕各种承诺“保本”“兜底”或者各类表示即使没中签仍能分红的说法宣传,因为投资参与者之间未形成书面的协议和责任约定,面临资金安全和触犯相关法律法规风险,或者陷入骗局再去追索钱款为时已晚。“投资者应通过本人账户合规申购新股,远离任何形式的‘集合打新’模式。”
就律师和投资者的质疑,记者拨打了协议上显示公司预留的电话,无人接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