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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财市场“风向”有变 固收类产品降温

2026-03-20 00:51 新京报

来源标题:理财市场“风向”有变 固收类产品降温

最近,理财市场刮起了一阵“调整风”。

据新京报记者观察,进入3月以来,不少银行理财公司的固收类产品降了温——业绩比较基准普遍下调。同时,不少银行理财产品还将部分产品的业绩比较基准从过去的数值型变成了指数型。

业绩比较基准,是银行理财产品用于投资的“锚”和“尺”。虽然业绩比较基准并不代表最终产品的收益率,但亦是投资者在选购理财产品时了解产品未来收益情况的方式之一。

有业内人士指出,这一调整本质上是理财市场净值化转型深化与市场环境变化共同作用的结果,预计短期内仍会有更多理财公司跟进下调业绩比较基准和换锚。

对于咱们普通投资者来说,这意味着什么?专家建议:普通投资者无需过度纠结业绩比较基准的高低,还是要多看产品实际业绩表现和风控情况。重点关注产品过往长期业绩稳定性,以此判断管理人的投研实力与风控能力。

市场

部分银行产品业绩比较基准下调超100个基点

近期,多家银行理财公司发布的多只银行理财产品均调降了部分银行理财产品的业绩比较基准。

如招银理财发布的一款一年定开固定收益类理财计划,近期发布的第8个投资周期业绩比较基准为1.00%-2.00%。而这款产品上一个投资周期的业绩比较基准为1.60%-3.10%。这意味着基准上限调降110个基点。

华夏理财一款固定收益纯债型1年定开的产品近期也下调了业绩比较基准。根据公告,该产品的业绩比较基准由一年前的A份额2.30%-3.30%、B份额2.40%-3.40%,分别下调至1.40%-1.70%、1.50%-1.80%。基准上限下调幅度160个基点。

据新京报记者不完全统计,交银理财、兴银理财等多家银行理财公司亦有多款产品下调了业绩比较基准。

银行理财产品集体下调业绩比较基准的原因主要是理财产品的收益普遍下降。普益标准数据显示,截至2026年2月末,现金管理类产品近1月年化收益率为1.25%,较上月小幅回落;固定收益类产品整体平均近1月年化收益率为2.16%,环比下降146个基点;混合类产品和权益类产品平均近1月年化收益率分别为 1.30%和5.83%,环比降幅整体相对较大。

普益标准指出,当前市场无风险利率持续下行,存款利率多次下调、十年期国债收益率稳步走低,直接压缩了固收类资产的收益空间,理财公司基于实际投资环境,下调业绩比较基准是顺应市场规律的理性选择,避免基准与实际收益偏离过大,误导投资者。

分析

业绩比较基准“换锚”指数型表达或成未来趋势

当前,不少银行理财公司的业绩比较基准的呈现形式也正在改变:不少银行理财产品的业绩比较基准从此前展示某一数值或某一区间数值的数字型表达,变成了挂钩存款利率、某指数收益的指数型表达。

如兴银理财一款最短持有1个月的日开型固收类理财产品,最新一期的业绩比较基准就从过去的“年化2.20%-3.60%”,调整为“中债-新综合全价(1年以下)指数收益率×60%+人民银行7天通知存款利率×40%”。

招银理财发布的一款370天持有的固定收益类理财计划,业绩比较基准也从过去“2.40%- 4.10%(年化)”,调整为“42%×中债-新综合全价(1年以下)指数(CBA00113.CS)收益率+50%×中债-新综合全价(1- 3年)指数(CBA00123.CS)收益率+3% ×中证800指数(000906.SH)收益率+5%×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活期存款利率(税后)”。

招银理财在公告中还写明,“本产品为净值型产品,业绩表现将随市场波动,具有不确定性”。

“这样的产品已经不在少数了。”金融监管专家周毅钦介绍,从2025年下半年开始,理财产品的业绩比较基准类型中,指数型产品数量显著增多,指数型业绩比较基准的发行占比从之前的不足0.1%增加至5%左右。银行理财产品业绩比较基准换锚,主要动因是合规考量。

根据国家金融监管总局《银行保险机构资产管理产品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资产管理产品披露业绩比较基准的,产品管理人应当保持产品业绩比较基准的连贯性,原则上不得调整业绩比较基准”。

在业内人士看来,业绩比较基准“换锚”是大势所趋。

招联首席经济学家董希淼指出,这次“换锚”并非短期现象,而是在监管明确指引和市场环境变化下的根本性、长期性转变。未来,新发行的理财产品,尤其是固收类和混合类产品,将越来越多地采用与市场指数或政策利率挂钩的基准形式。过去让投资者一看就以为能拿到固定收益的单一数值型基准,会逐步退出历史舞台。

应对

低利率时代普通人应如何投资?

在新形势下,普通投资者应该如何选择银行理财产品?

“业绩比较基准不等于最终实际收益,它只是一个用来衡量产品管理水平的‘参照物’。”董希淼表示,普通投资者可以用更实用的指标来衡量产品的优劣。可以优先关注业绩比较基准达标率,即产品过去一段时间实际收益达到或超过基准的频率。同时,投资者可以多考察产品的历史净值回撤,选择那些净值曲线更平滑、波动更小的产品。

“投资者要避开适配度低的产品,精准挑选符合自身承受能力的理财产品。”周毅钦表示,产品购买后,指数型业绩比较基准可以帮助投资者有效监督产品的投资运作,约束管理人的投资行为。投资者可借助基准衡量管理人的投资能力,判断其是否偏离预设策略,为后续调整投资组合、选择更优质的管理人提供可靠依据。

周毅钦预计,随着理财产品业绩比较基准换锚推进,各家理财公司的竞争会从“高基准吸引投资者”转向投研能力的较量。

此外,董希淼还表示,未来投资者应降低收益预期,接受低利率的新常态。理财产品市场的收益中枢已经下移,2025年理财产品平均收益率仅为1.98%。未来应理性看待收益,避免被仍标注“高收益”的产品诱惑,警惕“收益打榜”等违规营销陷阱。

责任编辑:张思宇(QX0007)作者:姜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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