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1日上午8时30分,曾春亮涉嫌故意杀人等案在江西省宜春市丰城市看守所开庭审理。津云新闻记者获悉,宜春市检察院指控曾春亮涉嫌抢劫罪、故意杀人罪和盗窃罪。
2020年8月8日,江西省乐安县山砀镇山砀村发生一起重大刑事案件,一男子入室杀人致2死1伤。当地警方悬赏通告称,经查,曾春亮有重大作案嫌疑。8月13日,曾春亮在逃跑过程中疑再次犯案,将该县医保局驻厚坊村扶贫干部桂高平残忍杀害。8月16日下午4点半,曾春亮在乐安县山砀镇航桥村附近落网。
记者从受害者家属提供的两份刑事附带民事起诉书上看到,原告人受害者家属康国帅、康帅红、康乐莹诉讼请求,判决被告人曾春亮构成故意杀人罪、抢劫罪、盗窃罪,数罪并罚并对其处以极刑。请求依法判决被告人曾春亮赔偿附带民事原告人各项经济损失人民币2727553.75元(暂计)。
同时,原告人受伤男孩李雨(化名)诉讼请求依法判决被告人曾春亮构成故意杀人罪、抢劫罪、盗窃罪,数罪并罚并对其处以极刑。请求依法判决被告人曾春亮赔偿附带民事原告人各项经济损失人民币1593093.7元(暂计)。
原告代理律师侯士朝在庭审结束后告诉记者,本案并未当庭宣判,将择日宣判。侯士朝说,自己当庭向曾春亮发问是否认识被害人及家属,曾春亮回答不认识。
侯律师还表示,曾春亮在庭审过程中要求“尽快枪毙,追求死刑”,不过曾春亮对7月22日逃脱时,是否使用了暴力构成了抢劫罪存在异议,法庭对此情节专门恢复了法庭调查,对此情节进行再次查明。
对于本案的判决结果,侯士朝认为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的可能性很大。
受害者家属康乐莹告诉记者,在整个庭审过程中,她看到曾春亮一直在笑着说话,“这让我感到他对生命的漠视,让我不寒而栗”。
本案的另一受害者为厚坊村扶贫干部桂高平,记者在庭审现场外见到了桂高平的家属。桂高平妻子的表弟熊先生告诉记者,案件发生后,表姐(桂高平妻子)已经不敢再在家里住了,全家受到的打击很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