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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男子四年偷窃女性衣物近千件,9岁开始有想法

2020-09-03 14:33

8月18日,一辆警车开进深圳市公安局宝安分局凤凰派出所。车门打开,一车衣服被搬运下来,铺满了近半个篮球场,这是民警们在整理物证的一幕……

原来,今年6月7日,杨女士报警,称其居住在某居民楼一楼,将一件黑色连衣裙洗好后晾在阳台,隔天外出收裙子时,发现连衣裙不见了,怀疑被盗。

凤凰派出所民警查看居民楼附近的公共视频后,发现一可疑男子的身影、作案手法、作案时间与之前两宗失窃案的案情相似。2019年10月1日和2020年1月5日,凤凰派出所分别接女事主报警,称衣服被盗。

民警将三起案件并案侦查后发现,被盗住户均住在较低楼层,且失窃物品均是女性衣物。通过再次梳理研判三宗案件案发地点的周边公共视频,查询活动轨迹,警方锁定犯罪嫌疑人吴某。

8月17日,确定嫌疑人吴某的住处后,凤凰派出所抓捕民警罗奇、王聪聪等人赶往桥荣路某居民楼。

凌晨时分,吴某住处里虽有动静,却无人应门,罗奇等人只好先行离开。同日15时许,民警获取线索——嫌疑人吴某可能在某电子厂工作,但罗奇等人赶往相关地址却发现,此地是个写字楼,并没有所谓工厂。

民警决定兵分两路,一路继续在吴某出租屋附近蹲守,另一路负责侦查吴某具体的工作地址。当晚21时许,民警再次出击,前往福海港某工业园,将正在工作的犯罪嫌疑人吴某抓捕归案。

在民警的讯问下,嫌疑人吴某带着民警前往其出租屋。打开门后可见,柜子内、卧室床上、厨房里、阳台处,层层叠叠的衣服被堆得像个小山。

现场取证后,罗奇等人出动十名队员将衣服运回派出所里进一步调查。整理统计显示,现场衣物有千余件,大部分为女性的裙子和贴身衣物。

据主办民警陈伟调查,嫌疑人吴某在2016年、2017年各有一次盗窃女性衣物前科。自2016年吴某来深圳务工起,他便经常盗窃女性衣物,这一切只为满足他的“特殊癖好”。每次作案时,他会挑选居住在一楼、未做好防盗措施的女性住户实施盗窃。

嫌疑人吴某对盗窃衣服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吴某已被宝安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记者】苏国锐

【通讯员】 焦雪珂 王敏华

【来源】 南方报业传媒集团南方+客户端

责任编辑:董莎莎(QZ0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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