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
x

全部频道

经济> 正文

三部委发布风险提示:涉老诈骗,四种伎俩要提防

2019-12-05 11:38 人民网

来源标题:三部委发布风险提示:涉老诈骗,四种伎俩要提防

日前,民政部、银保监会、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三部委发布《关于以养老服务名义非法集资、欺诈销售“保健品”的风险提示》。《风险提示》称,近期,一些养老服务机构、企业打着养老服务、健康养老名义,实施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非法集资、传销等犯罪,给老年人造成严重财产损失。此类活动不同于正常养老服务,存在较大风险隐患。

《风险提示》列举了4种风险情况:

高额返利无法实现。返利资金主要来源于老年人缴纳的费用,属于拆东墙补西墙,资金运转难以持续维系,高额返利仅为欺诈噱头。

资金安全无法保障。一些养老服务机构作出明显超过床位供给能力的服务承诺,并以办理“贵宾卡”“会员卡”等名义,向会员收取高额会员费、保证金或者充值费。资金由发起机构控制,存在转移资金、卷款跑路的风险。

健康需求无法满足。一些企业通过会议营销、健康讲座、专家义诊、免费体验、赠送礼品或者不合理低价旅游,以及电话推销、上门推销等形式,向老年人推销所谓“保健品”。所声称的保健功能未经科学评价和审批,往往不具备保健功能,甚至会贻误病情。

运营模式存在违法风险。一些养老服务机构销售虚构的养老公寓、养老山庄,或以投资、加盟、入股养生养老基地、老年公寓等项目名义,承诺返本销售、售后包租、约定回购、销售房产份额等方式吸收资金。上述行为存在非法集资的风险。

《风险提示》提醒: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实施非法集资应承担相应责任,参与非法集资风险自担。广大老年人和家属应提高警惕,自觉远离非法集资和传销,防止利益受损。如发现涉嫌违法犯罪线索,可积极向有关部门举报。

《 人民日报 》( 2019年12月05日 13 版)

责任编辑:李若晨(QN0046)作者:欧阳洁

为你推荐

加载更多

北京千龙新闻网络传播有限责任公司版权所有 未经千龙新闻网书面特别授权,请勿转载或建立镜像,违者依法必究新出网证(京)字013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2-2-1-2004139 跨地区增值电信业务许可证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4056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1120180003号 京公网安备 11000002000007号

分享到:
QQ空间 新浪微博 微信 腾讯微博 QQ好友 百度首页 腾讯朋友 有道云笔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