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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贷款转保证金开立银行承兑汇票 青岛银行宁夏路支行被罚没50.35万元

2019-05-24 10:08 千龙网

千龙网北京5月24日讯 中国银保监会网站24日公布了青岛银保监局对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夏路支行的行政处罚决定书(青银保监罚决字〔2019〕13号)。

决定书显示,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夏路支行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为谭国华,该支行存在贷款转保证金开立银行承兑汇票的违法违规事实。

青岛银保监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第七十四条,没收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夏路支行违法所得3500元,并处罚款50万元,罚没金额合计50.35万元。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为2019年5月21日。

责任编辑:都基强(QF0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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