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龙网北京5月22日讯 近日,中国银保监会网站公布了包头银保监分局对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头分行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包银保监罚决字〔2019〕4号)。
决定书显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头分行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为郭永煜,该分行存在违规发放无真实贸易背景贸易融资的违法违规事实。
包头银保监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对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头分行罚款50万元。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为2019年4月15日。
千龙网北京5月22日讯 近日,中国银保监会网站公布了包头银保监分局对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头分行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包银保监罚决字〔2019〕4号)。
决定书显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头分行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为郭永煜,该分行存在违规发放无真实贸易背景贸易融资的违法违规事实。
包头银保监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对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头分行罚款50万元。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为2019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