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龙网北京5月21日讯 近日,中国银保监会网站公布了绍兴监管分局对交通银行绍兴分行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绍银保监罚决字〔2019〕3号)。
决定书显示,交通银行绍兴分行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为黄红宇,该分行存在服务收费质价不符;信贷资金被挪用;客户经理违规保管客户已签章但其他要素空白的信贷资料的违法违规事实。
绍兴监管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第七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对交通银行绍兴分行罚款人民币79.25万元。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为2019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