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
x

全部频道

经济> 正文

金融许可证遗失后未及时报告 建设银行霍州东大街支行被罚3万元

2019-04-17 13:03 千龙网

千龙网北京4月17日讯 中国银保监会网站17日公布了临汾银保监分局对建设银行霍州东大街支行(原建设银行霍州鼓楼东街分理处)及相关责任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临银保监罚决字〔2019〕9号)。

决定书显示,建设银行霍州东大街支行(原建设银行霍州鼓楼东街分理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为胡泽慧,该支行存在金融许可证遗失后,没有及时向监管部门报告的违法违规事实。

临汾银保监分局依据《金融许可证管理办法》第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八条,对建设银行霍州东大街支行(原建设银行霍州鼓楼东街分理处)警告并罚款3万元,对建设银行临汾分行副行长王云龙罚款5万元,对原建设银行霍州鼓楼东街分理处时任主任秦维国警告。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为2019年3月15日。

责任编辑:都基强(QF0022)

为你推荐

加载更多

北京千龙新闻网络传播有限责任公司版权所有 未经千龙新闻网书面特别授权,请勿转载或建立镜像,违者依法必究新出网证(京)字013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2-2-1-2004139 跨地区增值电信业务许可证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4056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1120180003号 京公网安备 11000002000007号

分享到:
QQ空间 新浪微博 微信 腾讯微博 QQ好友 百度首页 腾讯朋友 有道云笔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