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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信贷资金回流本行作承兑汇票保证金 民生银行大连分行被罚50万元

2019-04-16 16:44 千龙网

千龙网北京4月16日讯  中国银保监会网站16日公布了大连监管局对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分行及相关责任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大银保监罚决字〔2019〕84号、86号、87号、88号)。

决定书显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分行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为孔祥歌,该分行存在部分信贷资金回流本行作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在此过程中对银行承兑汇票的保证金来源审核不够严格,未能有效识别保证金实际来源于本行贷款或贴现资金的违法违规事实。谭卫东、许春光、梁笑德对相关业务承担直接管理责任。

大连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对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分行罚款人民币50万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八条,对谭卫东、许春光、梁笑德警告。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为2019年4月2日。

责任编辑:都基强(QF0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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