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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银行天津芥园道支行因贷后检查不尽职被罚30万元

2019-04-15 16:53 千龙网

千龙网北京4月15日讯  中国银保监会网站15日公布了天津银保监局对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芥园道支行及相关责任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津银保监罚决字〔2019〕31号、32号)。

决定书显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芥园道支行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为杨凤麟,该支行贷后检查不尽职,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对此,王绪负有直接责任。

天津银保监局依据《固定资产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第七条、第二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条、第四十六条,对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芥园道支行罚款人民币30万元。

依据《固定资产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第七条、第二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条、第四十八条,对王绪警告。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为2019年3月29日、4月3日。

责任编辑:都基强(QF0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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